为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评估梳理工作的通知》(深府办〔2012〕34号,以下简称《通知》)、《关于印发〈关于评估梳理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深法制〔2012〕61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特向社会各界征集涉及我办工作职责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评估梳理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梳理范围。本次评估梳理的范围是: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市金融发展服务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我市现行有效的根据市政府议案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以下简称“地方性法规”)。
社会公众可就评估梳理范围内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存在的下述问题提出评估梳理意见和建议:
(一)设定的行政许可、审批、服务的时限、条件以及要求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等事项不合理的;
(二)设定的办事流程不符合科学规范、公开透明、高效便民要求,有碍提高行政办事效率的:
(三)不符合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原则,束缚或不利于各类经济实体、其他组织发展,应当取消的审批事项;
(四)有关行政管理主体、行政管理事务权限、行政管理程序的规定不明确、不具体或与现行管理体制不一致的;
(五)权力配置不合理、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监督制约措施效果不强的;
(六)有其他需要梳理、修改的情形的。
二、具体要求。提出评估梳理建议,建议人请写明具体法规、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名称、建议废止、失效或者修改的具体理由和依据。建议对个别条文进行修改的,请提出修改具体内容和理由。提出评估梳理建议请写明建议人姓名、联系方式。
评估梳理建议材料请于7月30日前以电子邮件、传真或者信函等书面方式反馈至深圳市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
欢迎市民和企业、社会组织及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附件:1.地方性法规目录及文本
2.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部门规范性文件
(联系人:徐晓敏;电话:82107542;传真:82002978;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