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包括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行为的线索。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统称举报人)均有权举报非法集资行为。深圳市处非牵头部门举报电话、邮箱:0755-82538004、gjw@shenzhen.com.cn【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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