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包括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行为的线索。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统称举报人)均有权举报非法集资行为。深圳市处非牵头部门举报电话、邮箱:0755-82538004、gjw@shenzhen.com.cn【详情】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精算科技实验室主任陈辉:帮助老年人提高识骗防骗能力守护好“养老钱”
近年来,养老服务领域成为“非法金融活动”的重灾区。从有关部门披露的“打击整治养老服务领域欺诈案例”来看,及时揭露诈骗“套路”、手段及其危害,坚决铲除养老诈骗滋生的土壤,最大限度地挤压“行骗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