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包括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行为的线索。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统称举报人)均有权举报非法集资行为。深圳市处非牵头部门举报电话、邮箱:0755-82538004、gjw@shenzhen.com.cn【详情】
“七维创新”深入人心!深圳2026年“3·15”金融教育与防非宣传取得实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等部署要求,深入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构建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长效机制,3月15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