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市融资租赁行业清理规范工作部署,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对我市疑似空壳、空壳融资租赁企业进行分批分次公示。为规范企业申请移出疑似空壳、空壳企业名录的工作流程,制定本指引。
一、移出流程
申请移出疑似空壳名录的企业,请于名录公示期内,发送移出申请书至邮箱shenzhenfla@126.com,我局将会同市融资租赁行业协会等有关单位进行初审、复核。联系电话0755-86563132、17722580394。
申请移出空壳名录的企业,请于名录公示后2个月内,逾期不再受理,发送移出申请书至邮箱shenzhenfla@126.com,由我局审核办理。联系电话0755-88127635、88127305。
二、申请书要求
请申请移出企业对照银保监会《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银保监发〔2020〕22号)第四十五条“空壳”企业的认定标准,即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认定为“空壳”:未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上一年度年度报告;近6个月监管信息显示无经营;近6个月无纳税记录或“零申报”;近6个月无社保缴纳记录。如申请移出空壳名录,请补充说明因何未按要求在疑似空壳公示期内申请移出。移出申请书要求PDF格式,加盖公司公章,命名为:XXX公司关于移出第X批疑似空壳、空壳名录的申请。
三、其他事项
若企业尚未开通广东省地方金融数据快报系统(简称快报系统)账号,请填写附件1;若已开通快报系统账号,但需变更填报人等情况,请填写附件2。
附表1和附表2同样要求PDF格式,加盖公司公章,命名为:XXX公司快报系统企业账号信息表、XXX公司快报系统处理事项申请书,作为申请书附件一并发至对应邮箱。
四、附件
1.融资租赁行业快报系统企业账号信息表
2.快报系统处理事项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