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机构:
根据《深圳市支持金融人才发展的实施办法》(深府规〔2020〕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2023年深圳市金融从业人员职业素质提升奖励补贴项目和全球知名高校在校大学生实习补贴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我局决定集中开展项目申报受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
2023年金融从业人员职业素质提升奖励补贴项目、全球知名高校在校大学生实习补贴项目。
(二)申报要求
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等要求按照《申报指南》列明内容执行。其中,纸质材料须按《申报指南》上“申报材料”部分列明顺序用A4纸规格胶钉成册。
二、申报时间
2023年8月17日(周四)-9月8日(周五)
三、申报途径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选择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注册、填报有关信息,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提交申报材料扫描件,收到通过预审的短信通知后,请于2023年8月17日(周四)-9月8日(周五)将纸质资料递交至市民中心政务服务中心西厅。
四、咨询电话
(一)金融从业人员职业素质提升奖励补贴项目
尹先生:0755-83994950。
(二)全球知名高校在校大学生实习补贴项目
潘小姐:0755-82553726。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深圳市金融从业人员职业素质提升奖励补贴项目和全球知名高校在校大学生实习补贴项目申报指南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6日
2023年深圳市金融从业人员职业素质提升奖励补贴项目和全球知名高校在校大学生实习补贴项目申报指南
一、政策依据
《深圳市支持金融人才发展的实施办法》(深府规〔2020〕3号)
二、金融从业人员职业素质提升奖励补贴项目
(一)政策内容
鼓励金融从业人员积极参加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北美精算师(FSA)、中国精算师(FCAA)、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ACCA)资格认证考试,对2017年1月1日后取得上述执业资格证书且在我市金融行业全职工作满2年的,每个执业资格证书给予1万元奖励补贴,每人最高不超过5万元。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2017年1月1日后取得特许金融分析师、金融风险管理师、北美精算师、中国精算师,或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
2.申报人与在我市注册成立的下列金融机构之一签订劳动合同,且在深圳缴交社会保险:
(1)在深圳市注册成立的金融控股公司、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金融企业总部、金融企业一级分支机构及金融企业设立的各类专业子公司。
(2)具备2022年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申报资质的私募股权创投机构、私募证券机构、地方金融组织。
3.申报人取得前述执业资格证书后,在我市金融系统全职工作满2年且现在仍在金融机构任职。
4.申报人不得凭借《申报指南》“(一)政策内容”所列同一证书进行二次或多次申报。
(三)资助标准
每个执业资格证书给予1万元奖励补贴,每人累计最高不超过5万元。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1.深圳市金融从业人员职业素质提升奖励补贴申报表(附件1),要求:原件,申报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人身份证明文件:中国居民提供身份证;港澳居民,提供港澳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供往来大陆通行证复印件:要求:复印件,申报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执业资格证书,要求:复印件,申报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4.与现任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要求: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在现任职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需提供能证明在我市金融系统全职工作累计满2年的其他劳动合同)。
5.在深圳缴交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纳清单,社保缴费单位须为现任职金融机构),要求: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深圳市金融从业人员职业素质提升奖励补贴项目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2),要求: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7.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或地方政府向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或业务经营资质证明,要求: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全球知名高校在校大学生实习补贴项目
(一)政策内容
鼓励我市金融机构设立大学生实习基地,实施大学生实习补助项目,每年吸引1000名全球知名高校的优秀在校大学生实习,对连续实习6周以上的,按照本科生2000元/人、硕士研究生3000元/人、博士研究生5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实习补贴。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2022年度在我市连续实习6周(实习期不能间断)以上,且实习单位是下列金融机构之一:
(1)在深圳市注册成立的金融控股公司、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金融企业总部、金融企业一级分支机构及金融企业设立的各类专业子公司。
(2)具备2022年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申报资质的私募股权创投机构、私募证券机构、地方金融组织。
2.申报人实习时,须仍为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2023)TOP100高校或教育部2022年发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内的高校(专业不限)的在读学生(具体高校名单见附件6、7)。
3.申报人实习期间表现优秀。
4.申报人应当在实习年度的次年内提出申请,逾期不予追溯。
(三)资助标准
本科生2000元/人、硕士研究生3000元/人、博士研究生5000元/人(硕博连读或者直博的在校大学生,取得硕士学位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按照博士研究生给予资助,未取得硕士学位的按照硕士研究生给予资助),每人每年仅限申请一次。
(四)申报材料
1.深圳市全球知名高校在校大学生实习补贴申报表(附件3),要求:原件,申报人签名,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
2.申报人身份证明文件:中国居民提供身份证;港澳居民,提供港澳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供往来大陆通行证复印件:要求:复印件,申报人签名,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
3.学生证或其他在读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须载明就读学校、攻读学位、是否为全日制、入学时间及正常毕业时间,要求:复印件,申报人签名,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
4.实习单位开具的实习期间表现优秀的证明(附件4),要求:原件,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每家金融机构认定且申报该项目的优秀实习生不得超过30人)。
5.深圳市全球知名高校在校大学生实习补贴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5),要求:原件,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
6.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或地方政府向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或同意设立的批复文件,要求: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企业经办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按要求在线上提交申请材料。
(二)预审: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在线核验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并根据预审情况,通过短信通知企业经办人预审结果。
(三)受理:企业经办人收到申报资料预审通过的通知后,通过市行政服务大厅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四)审核:受理机构按规定审核申报资料;审核无误的,面向社会公众公示5个工作日。
(五)办结:公示无异议的,受理机构下达资金计划,并按规定办理资金拨付。
集中受理期结束后,除特殊情况外,4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申报时间
本年集中受理一次,具体以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的受理通知为准。
六、其他
(一)本申报指南所涉项目资金总量受本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总量的控制和调整。
(二)各类机构定义见《深圳市支持金融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深金监规〔2022〕2号)。
(三)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若出现弄虚作假及其他违规申报行为的,取消其申报资格、追缴所涉财政资金并进行通报;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四)本指南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翌年指南另行发布。
(五)本指南由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本指南内容予以修订,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七、附件
1.深圳市金融从业人员职业素质提升奖励补贴申报表
2.深圳市金融从业人员职业素质提升奖励补贴申请信息汇总表
3.深圳市全球知名高校在校大学生实习补贴申报表
4.实习证明
5.深圳市全球知名高校在校大学生实习补贴申请信息汇总表
6.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2023)TOP100高校名单
7.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