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印发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10〕103号)、《深圳市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资金申请操作规程》(深府金发〔2011〕5号)的规定,经我办联合市财政委初审和复核,拟对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东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放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共计1000万元予以公示(明细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来函的方式反映情况,并请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公示期为2017年11月14日至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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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金融办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