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银保监发〔2020〕22号)有关工作要求,为有效防范融资租赁企业和行业风险,督促指导融资租赁公司规范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促进行业健康稳健发展。我局拟聘请1家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第三方中介机构协助开展2022年融资租赁公司现场检查工作,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
(一)项目名称:2022年深圳市融资租赁行业现场检查。
(二)项目金额:20万元人民币。
二、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
1.检查融资租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2.检查融资租赁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情况;
3.其他相关检查内容。
(二)服务要求
聘请1家具有证券审计从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第三方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安排3名以上会计人员进驻被检查机构参与现场检查,严格按照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要求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出具现场检查报告、收集整理现场检查整改报告,并就检查情况提供总结报告和监管建议等。
(三)时间要求
项目要求完成时间:2022年11中旬。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依法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二)在深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当前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无不良行为声明);
(三)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服务能力(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具有类似项目服务经验(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满分100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保证。
(一)价格分(30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报价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价格权值×100。
(二)技术分(45 分)
1.由谈判小组根据各竞标人提交的组织服务方案,满分35分。一是考察工作计划表(工作内容及范围、项目目标、实施程序、进度安排等)、报价明细表、人员编制安排(项目组人员数量、职位、职责及各小组人员配置)三项。三项齐全得25分,仅两项得15分,仅一项得5分,无不得分;二是根据具体响应内容进一步评审,满分10分。
2.提供服务团队情况(团队人员的资质及过往经验)等技术响应内容确定各竞标人分数,满分10分。
(三)商务分(25分)
竞标人同类业绩(提供近三年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并提供清晰反映采购内容的合同复印件),每提供一个同类业绩合同得9分,满分25分。
五、商务需求
(一)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二)项目属性:非长期服务类项目。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合理利润和可能发生的各项差旅补贴、误餐补贴等。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由于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必要时需提交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如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4.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5.投标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包含报价函、法人授权委托书、资质审查材料和其他证明文件等材料的响应文件5份及1份盖章扫描件光盘(格式见附件),并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响应文件原则上不超过40页。
6.投标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四)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开始入驻融资租赁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且采购人收到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成交人合同款的30%;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将项目成果报告交付采购人,采购人验收合格且收到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款的70%。
六、提交投标文件联系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
(一)联系人:蔡女士,88127305。
(二)投标地点:福田区益田路荣超商务中心B座11楼监管二处。
(三)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8月9日下午6:00。
七、附件
1.报价函
2.报价表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5.商务响应表
6.资质审查材料及其他证明材料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日
采购异议受理部门:综合处采购异议受理渠道: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4062(邮寄地址) 0755-88125432(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