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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金融办关于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和信访法律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时间 : 2024-11-01 17:35来源 : 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一、采购项目名称

  (一)项目名称: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和信访法律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金额:22万元

  二、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对合伙人的要求

  有10年以上的律师执业经验,需了解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法规,具备较丰富的行政机关单位法律服务、地方金融行业法律服务经验,有较丰富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处理经验和信访维稳工作经验等能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提供法律支持。

  (二)对拟安排人员的要求

  律师服务团队应由高级合伙人担任负责人,指派1名服务人员提供法律服务工作,该名服务人员应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熟悉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法规。

  (三)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服务的工作内容

  1.对拟出台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法规、拟实施的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非法集资风险处置机制及个案风险处置,以及其他金融风险防控、扫黑除恶等相关工作中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2.协助办理行政诉讼、复议及信息公开案件,如协助起草信息公开答复书、撰写答辩状、调查收集证据、提交诉讼材料、出具代理意见、代理我局参加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或仲裁活动等,参与调解涉及行政审批业务的重大纠纷及对外谈判;

  3.为现场和非现场信访工作提供法律建议,协助流转和办理市信访系统(含12345平台)来件,对信访事项告知书提供法律修订建议;就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法规咨询、日常答疑等相关事项提供法律服务;

  4.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解读国家、省有关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法律信息,为我局干部开展相关法律业务知识培训;

  5.为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相关的现场检查、风险线索排查等工作提供法律建议;

  6.其他与我单位行使职权相关的法律服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二)在深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当前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三)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服务能力(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四、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保证。

  (一)价格分(20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报价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价格权值×100。

  (二)技术分(70 分) 

  1.由评审小组根据各竞标人提交的组织实施方案,满分30分,包括两部分:一是项目方案、人员配置(项目组人员构成(未受到从业限制)、职责分工),两项齐全得20分,仅一项得10分,无不得分。二是根据具体响应内容进一步评审,满分10分。

  2.由评审小组根据各竞标人提交的提供服务团队情况,满分40分,包括两部分:一是团队人员的教育背景与证书复印件、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从业年限、过往经验、社保情况、未受到从业限制,六项齐全得30分,仅五项得25分,仅四项得20分,仅三项得15分,仅两项得10分,仅一项得5分,每项不齐全得2分,无不得分。二是根据具体响应内容进一步评审,满分10分。

  (三)商务分(10分)

  竞标人同类业绩:提供近三年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并提供清晰反映采购内容的合同复印件,每提供一个同类业绩合同(如与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签订的合同等)得5分,满分10分。

  五、商务需求

  (一)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项目属性:长期服务类项目,第一年为本次采购的中标服务期限,采购人可根据项目需要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合同一年一签,但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如甲方对履约情况不满意,甲方不再续约。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价,含可能发生的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由于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必要时需提交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如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4.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5.投标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包含文件目录、报价函、报价表、法人授权委托书、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商务响应表、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法定代表人近2年社保清单、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资质审查材料和其他证明文件(格式见附件)的响应文件,包括5份纸质盖章版(胶装成册)及1份包含盖章扫描件的U盘(文件命名为“公司全称-投标文件”的PDF电子文件)。另提供一份待拟定完整合同以便我办按程序提请法务审核(文件命名为“XX项目合同-公司简称”,WORD格式)。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文件原则上不超过40页,如有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可另外提供。

  6.投标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四)付款方式:中标后协商确定。

  六、提交投标文件联系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

  (一)联系人:陈小姐,88120530

  (二)投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4088室

  (三)投标方式:通过EMS邮寄(不需要现场报名),投标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逾期不予受理(以EMS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8日 18点 00分(北京时间)

  七、附件

  1.报价函

  2.报价表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技术相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5.商务响应表

  6.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7.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8.资质审查材料及其他证明材料

  注:1.请提供文件目录,以便评审老师审核相应附件。

         2.投标文件需清晰逐页盖章

市委金融办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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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异议受理部门:综合处采购异议受理渠道: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4062(邮寄地址) 0755-88125432(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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