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服务 > 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管理 > 小额贷款公司常见问题

如何设立小额贷款公司?

时间 : 2017-04-17 10:41来源 : 市金融办

  审核程序: 

  (一)受理材料。 

  市金融办指定专门窗口,受理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二)资格初审。 

  市金融办收到完整申请材料后,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提出意见,对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申请进行初步审查  

  (三)联合评审。 

  市金融办定期组织召开联合评审会,对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申请进行评议和审定。联合评审会由市金融办牵头组织,其他成员单位包括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监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经贸信息委等。联合评审会根据申请人的申报情况及相关部门的反馈意见,经过综合研究、筛选和评估,形成会议决议,报市政府批准。  

  (四)批准业务资格。 

  根据市政府批复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内资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人,由市金融办颁发小额贷款业务资格文件; 

  (五)办理开业手续。 

  小额贷款公司凭小额贷款业务资格文件,到市工商局办理注册登记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开业。 

  (六)其他要求。 

  小额贷款公司应在获准开业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公安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和深圳银监局报送相关开业资料;在领取营业执照后30个工作日内,在市金融办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附件下载

分享到:
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 全国商业保理信息管理系统 深圳市金融监管服务平台 广东政务服务网 依申请公开 局长信箱 深圳市创业创新金融服务平台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深圳市公安局 深圳市民政局 深圳市司法局 深圳市财政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深圳市水务局 深圳市商务局 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深圳市审计局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深圳市统计局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 深圳市信访局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深圳市气象局(台)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