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变更小贷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向市金融办申请,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表
2、身份证明。
3、工作经历或从业资格证明。
4、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出具的个人信用信息报告。
5、学历证明及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权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文件。
6、拟任人员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7、市金融办按照审慎性原则要求的其他材料。
待审批通过后取得前置批复,即可办理工商登记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