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书。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小额贷款公司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股东情况、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2)申请公司合并的目的和必要性;(3)公司是否有违法违规行为或有受过监管处罚记录。
2、股东(大)会决议。
3、合并方案。内容包括债权债务处理方案,合并后公司的组织形式、业务范围、注册资本、股东名称及其持股数额和持股比例、资产负债情况。
4、合并协议。
5、合并后公司的章程草案或章程修改草案。
6、合并后公司拟任高管人员、董事会成员名单。
7、公司合并前的债权人名单和资产清单。
8、公司已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的说明。
9、公司经审计的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财务报表。
10、法律意见书。
11、市金融办按照审慎性原则要求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