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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小额贷款公司分立,需向市金融办提交哪些材料?

时间 : 2018-12-18 18:10来源 : 市金融办

  1、申请书。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小额贷款公司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股东情况、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2)申请公司分立的目的和必要性;(3)公司是否有违法违规行为或有受过监管处罚记录。

  2、股东(大)会决议。

  3、分立方案。内容包括分支机构和债权债务处理方案,财产分割情况,分立后新设及存续公司的组织形式、业务范围、注册资本、股东名称及其持股数额和持股比例、资产负债情况。

  4、分立协议。

  5、分立后新设及存续公司的章程草案或章程修改草案。

  6、分立后新设及存续公司拟任高管人员、董事会成员名单。

  7、公司分立前的债权人名单和资产清单。

  8、公司已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的说明。

  9、公司经审计的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财务报表。

  10、法律意见书。

  11、市金融办按照审慎性原则要求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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