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深圳市银行业绿色金融专营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深金监规〔2021〕3号),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和深圳银保监局对2022年度绿色金融机构认定及2021年度绿色金融机构存续开展评审工作。经研究,认定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单
(一)存续期绿色金融机构(11家) |
1.审核通过(8家): |
(1) |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科技金融处 |
(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
(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河套皇岗分行 |
(4)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
(5)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河支行 |
(6)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
(7)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 |
(8) | 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 |
2.约谈整改(3家): |
(1)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
(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 |
(3)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
(二)新认定绿色金融机构(申请机构数为11家) |
(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 |
(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 |
(3)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 |
(4)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 |
(5)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绿色金融事业部 |
(6)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
(7)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绿色金融业务部 |
(8)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
(9) |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 |
(10) |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鹏支行 |
二、公示期限
2022年6月17日至2022年6月24日
三、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755-88127074
特此公告。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