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专栏 > 五公开 > 结果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

关于深圳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的提案

时间 : 2018-08-23 00:00来源 :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案由:(关于深圳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的提案)

案号  20180347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这表明,建设生态文明、保护生态环境,不仅具有现实重要性和紧迫性,更有战略意义和长远价值。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中国,需要加快发展绿色金融,充分发挥金融对环境治理和产业发展的引导、约束和杠杆功能。


  2016年央行等七部委《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的发布,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顶层设计渐趋完善,绿色金融进入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6月27日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绿金委”)宣告成立。2017年12月6日,深圳市金融办发布了《深圳市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深圳的绿色发展和环境保护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加之位处大湾区、“一带一路”的重要支点位置,金融资源充裕,绿色金融大有可为。但目前,深圳绿色金融的总体规模偏低,绿色金融对产业转型升级作用有限,纵深化发展尚有很大空间。


  一、存在问题


  自“十三五”以来,深圳相关部门加强了绿色金融的发展,对绿色金融产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管理制度设计和具体管理措施上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绿色金融领域协作机制尚未形成


  在绿色金融领域,涉及到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交委、市环保局、商业金融机构。目前机构各自为政,尚未形成较好的协作机制,无法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绿色金融的发展和壮大,不利于新常态下我国经济的转型发展。


  (二)绿色金融的行业标准不明确


  由于绿色金融都没有明确的定义,绿色金融的行业标准也不明确。没有统一的绿色金融行业标准,不同的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对于同一个项目是否属于绿色金融扶持范畴就会给出不一样的意见,有些政府部门认为绿色环保项目,有些政府部门则认为会对环境造成破坏,金融机构就无法判断是否该予以支持。绿色金融的行业标准不明确,干扰了企业、投资者和银行对绿色金融项目的识别,也延误了企业、投资者和银行对绿色金融投融资的机会。


  (三)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


  绿色金融包括了金融领域和绿色产业两个领域。两个领域都专业性较强和比较复杂。金融机构缺乏绿色产业人才,对申请金融服务的企业无法判定其属性,因此难以决策。此外,金融机构也很难及时从政府部门获得企业环保方面的信息,因此也会延误绿色贷款等工作。


  二、相关建议


  (一)制订《深圳绿色金融发展专项规划》。做好顶层设计,对全市绿色金融进行全面摸底,掌握全市绿色金融发展状况及面临的问题。依据党和国家有关绿色金融发展战略,谋划我市绿色金融在全国金融创新中的角色与任务。


  (二)组建绿色金融联席会议。以市金融办为组织方,联合相关政府部门、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企业,定期举行绿色金融联合会议,对绿色金融的重大议题进行讨论和工作分配。


  (三)积极参与国家绿色金融相关标准的制订。积极了解国家绿色金融标准化工程,并争取参与标准化的制订工作。在与国家标准衔接的前提下,推进绿色金融的地方行业标准化建设,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可量化的环境风险评级标准,统一绿色金融统计口径,建立具有可行性的环境监管指标。


  (四)加快培养绿色金融交叉人才。以深圳大学、南科大金融专业为基础,推动两校在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阶段设置“绿色金融”方向,大力培养绿色金融跨专业人才。


  (五)建立绿色企业数据库。第一步先对拟申报绿色金融贷款、绿色金融财政补贴的企业纳入到绿色企业数据库,要求企业定期申报环保数据、水电煤气等消耗数据,以便政府、金融机构对企业进行评估。


  (六)筹办全国首家政策性环保银行——绿色银行。考察学习德国政策性银行——生态银行的成果经验,鼓励从事环保的大型企业申请成立绿色银行,专门从事绿色产业的金融服务。

提案者  民盟深圳市委会

提案答复

民盟深圳市委会:

  《关于深圳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的提案》(第20180347号)收悉。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过程

  贵单位代表提出的第20180347号提案中,在肯定我市绿色金融相关工作的同时,也指出我市绿色金融发展面临的一些问题:如绿色金融领域协作机制尚未形成、绿色金融的行业标准不明确、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等;同时,也就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制订《深圳绿色金融发展专项规划》;二是组建绿色金融联席会议;三是积极参与国家绿色金融相关标准的制订;四是加快培养绿色金融交叉人才;五是建立绿色企业数据库;六是筹办全国首家政策性环保银行——绿色银行。

  针对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办高度重视,积极会同市发展改革委、人居环境委和中央驻深金融监管机构进行研究,并进行合理吸收采纳,条件成熟的,积极落实到具体工作,条件暂不成熟或属于长期规划事项的,作为持续性工作推动实施。

  二、办理情况

  (一)针对提案“制订《深圳绿色金融发展专项规划》”建议,答复如下:

  一是全面摸底全市绿色金融发展情况。为全面掌握深圳绿色金融发展现状,2017年,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绿金委)通过问卷调查与座谈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内银行、证券、基金、保险等行业156家金融机构和两级相关机构(深圳排放权交易与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进行全景式摸底调研。其中,金融机构包括71家银行(含3家政策性银行、38家中资商业银行与30家外资商业银行)、16家法人证券公司、26家法人基金公司、22家法人保险公司、13家法人期货公司,信托、金融租赁等8家其他类型金融机构。

  调查显示:截至2017年8月末,我市共有71家金融机构开展了绿色金融业务,占辖内金融机构总数的45.5%。其中,银行类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比例最高,占比为60.6%;基金公司和证券公司次之,占比分别为53.8%与50.0%。绿色信贷方面,2017年全市节能环保项目及服务贷款余额为1165亿元;绿色债券方面,截至2018年上半年,我市仅有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发行了绿色企业债与绿色公司债,融资总额11亿元。绿色基金方面,截至2017年8月末,深圳共有十家法人基金公司推出15只绿色基金产品,占国内绿色基金产品总数的30.6%;产品规模70.8亿元,约占国内绿色基金产品总量的14.7%;种类涵盖指数型、混合型与股票型投资基金等多种形式。绿色保险方面,截至2017年8月末,深圳绿色保险保额合计60.1亿元,主要包括环境污染责任险、新能源企业财产险与环保项目工程险等三个主要类别,涉及企业逾百家。在环保部门的推动下,环境污染责任险逐渐成为深圳绿色保险的主要险种,业务占比达81.5%。碳排放交易方面:深圳是国家首批低碳试点城市。2010年9月,市政府批准成立深圳排放权交易所。2013年6月,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正式启动碳排放权交易,成为国内首个启动碳排放权交易的交易平台。截至2017年12月底,深圳排放权交易所会员开户数共计2272户,深圳碳市场配额总成交量为2935万吨,总成交额为9.04亿元;CCER(中国核证减排量)总成交量为1105万吨,总成交额为1.48亿元;深圳碳市场总成交量为4040万吨,总成交额为10.52亿元,创下深圳碳市场最新记录。

  二是积极申报第二批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为充分发挥深交所金融集聚作用和河套“深港创新及科技园”区位优势,以绿色金融改革促进科技创新、绿色制造、金融科技发展和深港合作为主线,完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推动战略性主导产业绿色转型升级,为全国绿色金融创新探索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经验,我市积极申报国家第二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2018年6月,市政府经省政府,已将深圳福田区申报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报告上报国务院。

  (二)针对提案“组建绿色金融联席会议”建议,答复如下:

  为落实国家构建绿色金融体系、“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战略部署,促进深圳绿色金融发展,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绿金委)于2017年6月27日正式成立,我市基本建立了绿色金融联席会议机制。深圳绿金委的组织架构包括市级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研究机构、绿色企业和中介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人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行长担任深圳绿金委的顾问;相关政府部门、中央驻深金融监管机构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金融机构、研究机构、绿色企业为副秘书长单位和成员单位。一是深圳绿金委作为主管部门之间非正式讨论我市绿色金融总体发展、顶层设计的平台,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绿金委的副主任单位均会参会,总结工作经验,部署下一阶段工作,讨论绿色金融领域的重大问题,促进我市跨政府部门绿色金融合作以及部门间的监管协调。二是绿金委会不定期组织会员单位,召开会议,或通过现场调研等方式,就政策制定、行业发展等事项征求行业机构意见。三是深圳绿色金委作为深港绿色金融合作平台和民间非正式“二轨”平台,充分发挥其议事协调功能,协助深港两地政府协调深港绿色金融合作相关事务,助力打通深港绿色金融发展通道。

  (三)针对提案“积极参与国家绿色金融相关标准的制订”建议,答复如下:

  深圳绿金委在积极参与绿色金融相关标准的制定。在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绿金委)的支持下,深圳绿金委成立绿色基金标准研究小组(以下简称研究小组),参与中国绿色金融基金标准课题研究。2018年第一季度,研究小组已经初步完成绿色基金标准化研究项目第一阶段的研究报告。2018年7月,国家绿金委组织召开会议,专题讨论深圳绿金委牵头的中国绿色基金标准研究初步成果。下一步,深圳绿金委及相关行业代表将进一步调研、深入研究和细化完善绿色金融基金标准的制定,助力我国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工作的步推进。

  (四)针对提案“加快培养绿色金融交叉人才”建议,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金融人才的培养,近年来各高校在金融人才培养方面取得显著成效,金融学人才培养规模日益扩大,紧跟金融学科发展前沿,金融学科专业方向不断拓展。深圳大学金融学专业是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之一,金融硕士点下设金融功能与金融宏观调控、现代金融管理、金融市场、国际金融与港澳台金融、数理金融及金融工程等研究方向;南科大现与哈工大深圳研究生院联合培养金融学方向硕士,2019年将自主招收金融学、金融科技等专业方向的硕士、博士,目前两校已累计培养金融本科专业人才5000余名,硕士以上金融专业人才近600名。随着我市绿色金融市场的不断扩大和绿色金融产品、服务的不断创新,市场对于绿色金融人才和金融交叉人才的需求也不断扩大。一方面,市金融办正牵头制定金融人才的专项支持政策,对于引入、培养包括绿色人才在内的金融人才,将出台一系列支持政策;另一方面,市教育局将支持深圳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以现有金融专业为基础,拓展硕士、博士层次教育,加大绿色金融跨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优化人才培养体系,为深圳发展绿色金融提供高质量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五)针对提案“建立绿色企业数据库”建议,答复如下:

  市金融办正研究起草《深圳市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发挥政府与市场的协同作用,通过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多元化金融手段,构建完善的绿色产业融资体系,进一步优化绿色金融基础环境,引导资金更多流向绿色产业领域,更好解决绿色项目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在优化绿色金融基础环境方面,《实施意见》也提出了要探索建立绿色产业项目库,畅通绿色产业项目信息共享机制。研究设立绿色金融信息共享平台,金融行业监管部门与产业主管部门加强企业环保信息监测,将企业环境违法违规、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等信息纳入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等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金融信用信息数据库;通过企业环境信息的共享和建立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目前,《实施意见》已经上报市政府,待市政府审议发布后即可实施。

  (六)针对提案“筹办全国首家政策性环保银行——绿色银行”建议,答复如下:

  政策性持牌法人金融机构或创新型的持牌法人金融机构审批需国家部委、国家金融监管机构审批,对于此类机构的审批也比较审慎。根据深圳绿金委对深圳全市绿色金融的摸底调查来看,目前,我市绿色金融业务现处于起步阶段,业务品种虽齐全,但业务规模相对有限,暂不具备设立绿色银行的成熟条件。

  但为了进一步优化我市绿色金融发展的基础环境,我市将积极支持和鼓励金融特色机构、专业团队和第三方专业机构发展,推动一批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设立绿色金融特色机构或专业团队,开展绿色金融业务,进行绿色金融产品和业务的创新;同时推动行业监管机构、行业协会加快建立绿色评估、评级标准。鼓励会计事务所、环境咨询类公司、学术类研究机构提供绿色认证、绿色评估、绿色评级等专业服务。

  再次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市金融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代表继续为我市经济金融发展献计献策。

办理单位: 深圳市金融办

附件下载

分享到:
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 全国商业保理信息管理系统 深圳市金融监管服务平台 广东政务服务网 依申请公开 局长信箱 深圳市创业创新金融服务平台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深圳市公安局 深圳市民政局 深圳市司法局 深圳市财政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深圳市水务局 深圳市商务局 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深圳市审计局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深圳市统计局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 深圳市信访局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深圳市气象局(台)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