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深圳市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措施》《光明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金融若干措施》《光明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金融若干措施操作规程》有关要求,为精准扶持光明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9月6日,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发布《光明区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金融第二批贷款贴息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扶持方向及支持标准
支持光明区科技型中小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向深圳市银行合法获得新增贷款,贷款期限一年以内(含),并于申请本次贷款贴息项目之日前结清本金与利息,按其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贴息支持:
(一)科技孵化贷:企业2020年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含)以下,2021年累计可申报科技孵化贷款利息补贴的贷款最高额度为1000万元,2021年累计可获得的科技孵化贷款利息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
(二)科技成长贷:企业2020年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2亿元(含)以下,2021年累计可申报科技成长贷款利息补贴的贷款最高额度为2000万元,2021年累计可获得的科技孵化贷款利息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三)限人民币贷款,限企业名义贷款。
(四)同一笔贷款只能享受一次光明区贴息政策,原则上不重复享受区直各部门财政贴息;如已申请深圳市级同一笔贷款利息补贴,与光明区科技金融贷款利息补贴叠加比例不得超过100%。
(五)本项目所涉资金资助不考虑地方财力贡献。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经光明区科技创新局科技金融备案通过(2021年光明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线上备案链接:https://203.91.35.34:8443/login)。
(二)自开放受理之日起前三年,申报单位经营规范,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即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消防、社保、统计、财税等方面未受到10万元(含)以上罚款处罚,且无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自开放受理之日起前三年,信用记录良好,申请资助时不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之中(以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数据为准)。
三、申报材料
(一)登录光明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https://203.91.35.34:8443/login)在线填报申请表 。
(二)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签字样本。
(四)贷款银行出具的日期在规定范围内的借款合同,相关放款、还款凭证和利息支付凭证。
(五)贷款银行开具的贷款结清证明(模板见附件1)。
(六)贷款期间至项目申报日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
(七)由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八)企业信用信息资料(在深圳信用网打印信用报告完整版)。
(九)承诺协议书(模板见附件2)。
(十)区科技创新局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电子材料:以上第2至8项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后上传PDF扫描件至光明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
纸质材料:电子材料审核通过后,请登录光明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导出带水印编号的所有材料,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一式1份,A4纸正反面打印,装订成册(胶装)。
注:第(九)项承诺协议书一式2份,另交原件。
四、时限要求
区科技创新局每年安排1-2次集中受理企业申请(具体时间以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资助计划下达1个月内受资助单位须办理资金拨付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业务受理
(一)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9月6日至10月11日17:30(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科润大厦a栋15楼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三)业务咨询:88211505;QQ群:1047780452。
详情请见原文:http://www.szgm.gov.cn/xxgk/qbmbscxxgkml/kjcxj/xxgk_172137/qt_172150/tzgg_172152/content/post_9108370.html
更多问题,可咨询深圳金服客服人员:
(来源:深圳金服平台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