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操作规程(试行)》第四条,中小微企业首笔贷款是指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未曾取得过我市银行贷款的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主发放的首笔贷款或首次授信额度项下的贷款;信用贷款是指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以无抵押、无质押、无企事业单位担保的方式向中小微企业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技术改造类贷款及向中小微企业主发放的个人经营性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