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7月06日
首页 > 专题专栏 > 打击非法集资 > 非法集资案例

看过这么多防骗秘籍还守不住自己的钱包?这里全帮你搞定!

时间 : 2019-05-29 17:59来源 :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经济犯罪是指在商品经济的运行领域中,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严重侵犯国家管理制度、破坏社会经济秩序,依照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那么,经济犯罪主要有哪些种类?有什么显著特征?还有什么防范贴士呢?

  非法集资常用手法:

  1、假借股权投资基金名义,虚构投资项目,以高息吸引社会公众投资;

  2、谎称公司股票即将在国外上市,吸引投资者购买原始股,获得所谓溢价收益;

  3、假借“投资理财”名义进行虚假宣传;

  4、以投资黄金等名义,以高利吸引社会公众投资。

  防范贴士:

  ★一看主体资格是否具备,查询相关企业的行为是否经国家批准、是否合法等;

  ★二看主体身份是否真实,查询相关企业是否经法定注册的合法企业,是否办理了税务登记等;

  ★三看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通过媒体和互联网资源,搜索查询相关企业违法犯罪记录;

  ★四要分析行为人的承诺,多数情况下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

  ★五要主动向公安、工商和银监等部门反映、咨询,接受执法部门的指导和劝告。

  传销犯罪常用手法:

  1、诱惑力十足的“诱饵”。传销组织者或“上线”往往编造“高薪招聘”、“提供就业”、“投资做生意”等极具诱惑力的理由;

  2、假装温馨的“亲情友情”。传销人员往往将个人人际交往网络成员作为首先考虑吸纳的对象;

  3、难以抗拒的“精神控制”。不间断地进行高强度 “洗脑”,全面营造“传销致富”的氛围,从精神上控制新加入的传销人员;

  4、似是而非的“营销理论”。“消费联盟”、“连锁加盟”、“框架营销”、“互动式科学营销”等层出不穷的新名词,让人眼花缭乱,难辨真假;

  5、虚张声势的“互联网传销”。借助互联网推销实物产品,发展下线;或者靠发展下线会员增加广告点击率来给予佣金回报;

  6、时常变幻的“传销噱头”。传销组织者、策划者还利用“股票分红”、“会员制”、“电子商务”、“资本运作”、“连锁经营”、“直销”等种种噱头。

  防范贴士:

  ★正视传销的本质及其危害,认清传销不仅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而且危害社会和谐稳定,破坏社会道德、诚信体系和家庭幸福;

  ★提高警惕,谨防上当,要有一颗平静的心而不是贪心;

  ★了解公司的资质和信用;

  ★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一旦发现被骗入传销组织,一定要及时举报。

  面对经济犯罪团伙的种种迷魂阵,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辨别出这些犯罪团伙的“小尾巴”,揭穿他们的谎言迷阵,守住自己的“钱袋子”。

附件下载

分享到:
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 全国商业保理信息管理系统 深圳市金融监管服务平台 广东政务服务网 依申请公开 局长信箱 深圳市创业创新金融服务平台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深圳市公安局 深圳市民政局 深圳市司法局 深圳市财政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深圳市水务局 深圳市商务局 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深圳市审计局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深圳市统计局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 深圳市信访局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深圳市气象局(台)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