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深圳市支持金融人才发展的实施办法》(深府规〔2020〕3号)及我局官网发布的相关申报指南,金融从业人员职业素质提升奖励补贴的申报条件如下:
1.申报人2017年1月1日后取得特许金融分析师、金融风险管理师、北美精算师、中国精算师,或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
2.申报人与我市下列金融机构之一签订劳动合同,且在深圳缴交社会保险:
(1)持牌金融机构:金融企业总部、金融企业一级分支机构及其设立的各类专业子公司(含商业银行持牌专营机构),非金融支付服务机构。
(2)地方性金融机构:经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
(3)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3.申报人取得前述执业资格证书后,在签订劳动合同的金融机构工作满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