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规〔2018〕26号)第三十一项规定:在深圳注册设立的金融企业,符合深圳市其他产业政策支持条件的,经市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可按其规定申请其他政策支持,但市级同类型优惠政策不得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