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润通典当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的申请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变更罗湖、沙井、宝安分公司负责人,负责人由:“张海宾(证件号码:44052419******4511)”变更为“张文乾(证件号码:44052419******4511)”。
二、同意你公司变更宝安分公司名称,名称由“深圳市润通典当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变更为“深圳市润通典当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三、同意你公司变更宝安分公司住所,住所由“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政丰南路东侧天欣花园(三期)A栋0124、0125”变更为“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丹竹头社区沙平北路477.479号101”。
四、同意你公司变更罗湖分公司住所,住所由“罗湖区翠竹路1056号逸翠园一期103之103号商铺”变更为“罗湖区翠竹街道翠平社区翠竹路1135号1栋102”。
请你公司按照《典当管理办法》规定,做好变更后的有关工作,规范经营,控制风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特此批复。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4日
(联系人:林锦荣,电话:88125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