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府金发〔2017〕45号
各有关单位:
《关于推进深圳市创业创新金融服务平台建设的通知》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发布,请遵照实施。
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三日
关于推进深圳市创业创新金融服务平台建设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引导金融回归本源,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市金融办牵头搭建深圳市创业创新金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整合各政府部门企业信用信息、配套扶持政策和各类金融机构、第三方服务机构等资源,畅通信息查询、政策传导机制,在平台实现企业融资需求信息、金融机构产品服务信息、企业信用信息和政府政策信息的交互对接,助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繁”问题。为进一步推进平台建设,确保平台功能的长效性和稳定性,请各相关单位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平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市金融办牵头建立深圳市创业创新金融服务平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发展改革委、经贸信息委、科技创新委、财政委、市场监管委、公安局、人力资源保障局、地税局、深圳国税局、中级人民法院、人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监局、深圳证监局、深圳保监局14家单位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市长或分管副市长委托副秘书长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平台建设、运营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平台建设、运营中的困难和问题;市金融办负责平台建设、运营、推广等日常工作。
二、建立平台信息对接共享机制
(一)各市直部门、区(新区)政府、中央驻深金融监管机构整合本单位信用信息资源,与平台建立长效的信用信息共享对接机制。
(二)各市直部门、区(新区)政府、中央驻深金融监管机构整合本单位产业项目扶持政策,建立与平台的政策信息对接机制。
三、扩大平台宣传推广力度
各市直部门、区(新区)政府、中央驻深金融监管机构充分利用本单位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官方宣传渠道,协助平台做好宣传推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