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2018〕1号)及市政务办相关规定,我办研究修订了《深圳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操作规程(试行)》。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18年6月13日前,通过以下任一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附单位或人员名称及联系方式)寄至: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3126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26),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深圳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操作规程(试行)”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附单位或人员名称及联系方式)发送至:huangq@shenzhen.gov.cn。
附件:1.《深圳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操作规程(试行)》(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操作规程(试行)》(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市金融办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