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召开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工作交流会。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稳中求进是各项工作的总基调,加强金融风险防范也成为全市金融工作的重中之重。市金融办据此建立金融领域“412”风险清单,精准防控地方金融风险。
作为全国金融中心城市和科技重镇,深圳新兴金融发展较为迅猛,特别是互联网金融、私募投资等新兴金融企业数量不断攀升,经工商部门及第三方机构筛查统计,全市名称或经营范围含“金融”、“投资”、“基金”等字样的类金融机构数量高达24.4万家,其中P2P企业9503家,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约23万家。
据统计,目前我市正常经营的P2P企业仅550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仅3544家,分别仅占到总数的5%和1.5%,大量企业游离于金融监管体系之外,其准入门槛低、监管机制又不健全,导致涉众型事件多发,使我市区域风险防范压力随之增加,给金融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带来一定隐患。
针对当前我市金融领域存在的风险问题,市金融办在全面分析、综合研判的基础上,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依法、有序、稳妥地进行处置,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盘点其中主要工作:
一是突出重点,建立全市金融领域“412”风险清单。年初市金融办联合各区(新区)、各有关单位对全市金融各领域风险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创新工作方式、精准施策,做到风险清、底数明;特别是从风险领域、风险区域、风险机构、实际控制人或高管4个维度梳理出金融重点风险源,明确1种风险表现形式,提前做好2个应急预案(事前事中防控预案、事后应对预案),建立起全市“412”金融风险清单,落实风险处置第一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
截至目前,金融办共梳理出全市高风险金融类企业338家,其中,P2P企业273家,私募股权投资机构48家,主要涉及跨市场交叉业务风险、非法集资、违法违规经营等风险。
二是监管联动,健全金融风险防范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根据相关指示,结合广东省防控金融风险联席会议精神,金融办牵头建立全市金融风险防范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由分管副市长为总召集人,每季度召开一次,成员单位由金融、市场监管、公安经侦、法院、信访维稳、宣传等单位共同组成,定期互通金融各领域风险形势,持续加强信息互通和工作联动,形成立体化监管联动工作机制。
三是严肃整治,重点检查并约谈风险企业。结合“412”金融风险清单,金融办完成了对8家P2P企业、1家虚拟货币企业、1家电商平台的现场检查,建立重点企业风险专档监测整改进度,并发出9份监管函,约谈风险企业20余次。
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透露,下一步金融办将持续推进我市新兴金融的风险防控工作,结合已形成的“412”金融风险清单,加强动态监测、及时布防,并研究制定处置应急预案。同时,加强市区统筹,完善协调机制,落实全市金融风险防范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增强金融监管合力。(来源:深圳特区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