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本市开展深圳市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的暂行办法》有关规定,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经贸信息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前海管理局、市发改委和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等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