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的股东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其申请前的上一会计年度,具备自有资产规模不低于一亿美元或者管理资产规模不低于二亿美元;
(二)持有香港证监会(或境外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资产管理牌照;
(三)世界知名股权投资机构 (权威机构评选发布的资产管理规模世界排名前 100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