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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需要什么流程?

时间 : 2017-08-08 11:07来源 : 市金融办

  (一)申请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流程

  1.受理材料。试点企业根据《深圳市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作规程》第十一条规定,准备所需材料提交至市金融办C区3126办公室。

  2.资格初审。市金融办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初步审核。

  3.联合评审。市金融办定期组织有关单位及申请企业召开联合评审会,试点企业需准备PPT在会上进行讲解并答疑。

  4.批准业务资格联合评审通过后市金融办以“深圳市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出具业务资格文件。

  5.办理登记、备案等手续。试点企业获得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业务资格文件后,按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1)注册在前海的试点企业,凭业务资格文件,到前海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外商投资备案及入驻手续;

  (2)注册在前海以外的试点企业,按照以下程序办理:针对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领域的试点企业(公司制),凭业务资格文件到我市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批文,再到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针对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领域的试点企业(公司制),可直接到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按照商务部《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手续。

  (二)申请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流程

  1.受理材料。企业根据《深圳市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作规程》第十一条规定,准备所需材料提交至市金融办C区3126办公室。

  2.资格初审。市金融办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初步审核。

  3.征求意见。市金融办初审后,发函至有关单位征求意见。

  4.出具同意函。各有关单位均无异议后市金融办以“深圳市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出具同意设立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的函。

  5.办理登记手续。申请企业获得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函后,前往工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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