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应在取得业务资格批复函的12个月内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登记,并成立首个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或境内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成立的所有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或境内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应在6个月内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