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银达富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筹):
你司报送的深圳市银达富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报材料收悉。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3号)及《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四项配套制度的通知》(银保监发〔2018〕1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设立深圳市银达富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深圳市银达富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万元,由深圳市银达担保有限公司100%控股。
二、深圳市银达富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锦峰大厦A座24E,法定代表人为刘照亮。
三、深圳市银达富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粤(深圳)A0063。
四、深圳市银达富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业务范围为:借款类担保业务、发行债券担保业务和其他融资担保业务。
请你司根据本批复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深圳市银达富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手续。深圳市银达富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设立后应按照《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及四项配套制度、《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开展业务,主动接受监管,并按规定及时、准确向监管部门报送经营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合法合规报告、资本金运用情况、重大事件和风险问题,以及其他监管所需资料,并就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责任。
专此批复。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