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记者从广东省疾控中心获悉,根据目前疫情防控需要,广东省调整了外省来(返)粤人员的健康措施:自8月28日起,外省低风险地区(返)粤人员抵粤后无需测核酸。中高风险地区以及部分重点地区来(返)粤人员仍需配合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其中,高风险地区来(返)粤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出现本地传播的中风险地区来(返)粤人员实施14天居家隔离;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除中高风险地区外其他地区、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除中高风险地区外其他地区)来(返)粤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并在第1、3、7、14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云南省德宏州除瑞丽市外的其他地区、河南省商丘市除虞城县及中风险地区外的其他地区)来(返)粤人员,实施核酸检测“三天两检”,每次检测要间隔24小时以上,同时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出现本地传播的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河南省郑州市、江苏省扬州市、上海市除中风险以外的地区)以及国内省份出现本地传播疫情所在地市,尚未划定风险等级(新疆博州参照执行)的来(返)粤人员,实施“四个一”健康管理,即:发放一份健康告知书、开展一次健康问询、查验一次健康码、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同时实施14天自我健康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