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深圳就是疫情主战场”,按照先行示范区要求,如何打造全球一流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带着这一问题,今年3月,深圳市政协启动“深圳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调研。全面调研和评估深圳当前的应对经验和存在问题,学习借鉴国内外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先进做法,从而提出健全深圳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对策建议。
11日,市政协召开常委会专题协商会,委员们根据调研所得积极建言。
提出26条建议,打造全球一流公卫应急管理体系
本次调研历时3个多月,发动了31名市政协委员及相关专家,分为预防控制小组、医疗救治小组和综合防控小组三个专题调研组,分别围绕预防控制、医疗救治、联防联控和物资保障等相关内容开展调研活动,形成调研成果。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6月底,调研组组织了预防控制小组、医疗救治小组、综合防控小组、疫情防控专题、集中隔离专题、疾病预防控制专题、社区联防联控专题等30场座谈会,分别赴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疾控中心、市第三人民医院等市直单位以及多个区调研,并函请市相关部门以及上海、杭州等市提供书面材料。
在参阅超过340万字的防疫工作情况介绍、政策措施、委员提案、22篇调研组成员报告及文献资料基础上,市政协调研组形成6万余字《健全深圳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专题调研报告》和22篇委员报告,并书面征求了40个市直单位和11个区(新区、合作区)意见。
在专题协商会上,市政协委员、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郭万达代表调研组作主旨发言时表示,调研组认为,新冠疫情暴发以来,深圳举全市之力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了阶段性的良好成效。但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高定位,深圳当前公卫应急管理体系依然存在一些短板,亟待补齐。
着眼于建设全球一流公卫应急管理体系,有效应对未知传染病,助力深圳发挥“先行示范”作用,调研组提出了明确指挥架构,优化顶层设计、细化操作指引,完善应急预案、坚持预防为主,夯实公卫根基、加强监测研判,提升预警功能、统筹医疗资源,增强救治能力、重视基层投入,健全联防联控、加强科研攻关,创新科技支撑、推动数据共享,增强信息效能、规范物资储备,提高保障水平、完善地方法规,推进依法防控10个方面26条建议。
大型公共设施规划建设考虑叠加公共卫生方舱医院
在今年的疫情防控中,方舱医院极大缓解了医疗救治基础设施不足的难题。“建议建立传染病医学隔离观察设施储备信息库,形成公共设施应急转换机制。梳理酒店、体育馆等资源,建议大型公共设施规划建设考虑叠加公共卫生方舱医院应急功能。”郭万达说。
郭万达还建议,要健全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医保基金与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中的使用,完善医保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制度、异地即时结算制度,建立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
推动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在深设立分中心
据了解,深圳科技力量在深圳乃至全国的疫情防控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但调研组调研发现,在疫情期间,深圳在加强科研攻关、创新科技支撑方面,受到了不少制约。以在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研发为例,市政协委员、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饶微表示,今年2月以来,我市有超过40家单位在研新冠肺炎快速检测产品,其中,新产业生物、亚能生物、亚辉龙生物、迈瑞医疗、天深医疗、锦瑞生物等陆续宣布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研发成功并可量产,但截至7月20日,据国家药监局官网系统数据,国内共计19家企业取得新冠病毒核酸类检测试剂医疗器械注册证,其中仅有1家深圳企业;17家企业取得抗体类检测试剂注册证,没有深圳企业。
这是什么原因?饶微认为,一是深圳不具备向国家药监局推荐资格,在组织报送国家药监局应急审批的快速检测产品时,药监部门没有直接推荐权限,各科研主体研发的新产品无法进入快速通道上报审批,影响了我市新产品有关资质获批进程;二是对高传染性疾病相关的检测、治疗及疫苗等产品研发,企业自行组织临床试验十分困难。
“建议借助‘先行示范区’,推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药品审评中心在深圳设立分中心,为深圳广大医疗器械和药品企业产品研发搭建平台。”饶微建议。
调研组也建议,协调上级部门开通我市企业申报抗疫产品监管审批的绿色通道,协助相关抗疫企业加快抗疫新产品的审批报批进程。
此外,调研组还建议,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建立“应急生物医药企业名录”,形成突发疫情下企业、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公卫机构快速响应的协同作战机制。
用好大数据,防止隐私泄露造成次生灾害
疫情期间,大数据的应用为深圳的疫情防控立下了汗马功劳。
市政协委员、深圳市网眼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孙国瑜认为,要构建“深圳城市大脑”,创建深圳市公共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要从顶层设计入手,形成全市数据一盘棋,打破‘信息壁垒’、融通‘信息孤岛’。”
孙国瑜建议,巩固疫情防控期间信息共享机制,变应急共享为常态共享,降低行政成本。孙国瑜认为,可以建立城市数据应用实验室,鼓励产学研各界参与实验室建设,推动前沿数据应用的研究发展;可举办数据大赛,与各种落地场景有效结合,充分挖掘数据效果和反馈,激活数据应用。
“要加强信息安全保护,禁止商业类二维码借助政务二维码获取市民个人隐私信息,严格守住政务服务红线,避免市民个人隐私信息被各类供应商以各种服务入口采集。”孙国瑜建议。
调研组也提出,应出台法规保证公共数据安全。具体而言,就是在《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制订中,明确数据的资产地位,制定促进深圳数据共享开放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同时,出台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细则,确保数据在安全前提下使用和分析,保障国家、组织和个人的数据安全。强化各层级数据保管者的法律义务,防止隐私泄露造成次生灾害。
成立全市心理服务行业协会规范心理服务
在完善的公卫应急管理体系里,强有力的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将是重要的一个环节。
“建议成立深圳市、区心理危机干预中心,建立全市统一的心理援助热线平台。”市政协委员、深圳市康宁医院副院长胡赤怡说。
胡赤怡认为,我市心理危机干预体系亟待健全机构,应成立深圳市、区两级心理危机干预中心,分别挂靠市、区精神卫生防治机构,并且由市、区政府给予人、财、物保障。同时,由市心理危机干预中心牵头,建立全市统一的心理援助热线平台,市、区统一安排热线接线员参与值班,市级负责对全市热线员进行统一技术培训和工作督导,建立统一的心理热线工作规范。
在心理危机干预方面,社会机构是一个重要补充。但由于准入门槛低,缺乏行业监管,服务质量难以保证。
“鉴于目前国家、省尚未出台社会心理咨询人员相关规范管理文件,建议深圳先行示范,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成立全市心理服务行业协会,制定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制定统一的心理服务从业人员资质认定和从业标准,建立跨部门、跨行业心理危机干预人才信息库。制定心理危机干预队伍管理规范,按照专业技能和实践经验形成人才梯队。”胡赤怡建议。
深化深港两地合作建立跨境医疗合作机制
“深圳和香港均是人口高度聚集、流动性大、经济活动活跃的大型国际化城市。从新冠疫情来看,加强深港两地防疫合作,共筑居民健康防线,对粤港澳大湾区和全国影响巨大。”香港大学深圳医院院长卢宠茂认为,应建立跨境医疗合作机制:“建议深港进一步商洽跨境医疗服务合作实施方案,以港大深圳医院为试点,深港双方在患者转介流程、跨境医疗费用结算、患者医疗病历资料和检验检查信息共享互认、应急救援等多方面建立合作机制。”
卢宠茂还建议,扩大香港长者医疗券使用范围至住院服务,未来推进两地异地医疗费用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