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告知书
市民朋友: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时刻牵动着每一位市民的心,防控疫情是当前的头等大事。2020年1月2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依法、有序开展。为了保障您和公众健康,现就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注意环境和个人卫生,保持住所通风良好,保持乐观心态,注意休息和营养,增强体质,勤洗手,不随地吐痰。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袖肘遮住口、鼻。避免接触呼吸道感染病人。
二、避免参加聚会和集体活动。如必需外出活动,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和其他人群聚集的室外公共场所请务必佩戴口罩。
三、不要购买活禽和野生动物,避免接触野生动物、活禽畜及其排泄物和分泌物。食用禽肉蛋奶时要充分煮熟,不食用野生动物。
四、如您或者家人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请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就近设有发热门诊的医院就医。前往医疗机构应当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您可以步行、自驾或者乘坐出租车前往。确实病情危重的,可以拨打120急救电话求助。请主动告知医生旅行史、接触史及周围人员中是否有类似病例,听从医务人员指引,并配合医务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提供详尽信息。
五、请您通过政府官方渠道了解疫情动态和防治知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六、我市各类民生物资储备充足,各大菜场、超市正常营业,能够满足全体市民正常生活需求。市政府将全力做好物资保障工作,维护市场价格稳定。对于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的商户,您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2345),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七、请您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疾控机构、医疗机构为防控疫情采取的健康状况申报、流行病学调查、检验、采集样本、医学隔离观察、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拒不配合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让我们共同努力,齐心协力,依法、有序防控疫情,维护社会秩序,打赢这场疫情阻击战,守护我们美丽的家园。
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