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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全市非法集资举报平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 : 2026-02-05 14:27来源 : 中共深圳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一、采购项目名称

  (一)项目名称:全市非法集资举报平台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金额:90万元(人民币)

  二、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

  1.组建不少于6人的业务服务团队提供服务,使用业务系统协助办理非法集资举报平台专项业务,完成诉求分类、材料完善、整理分拨、沟通答复等业务环节工作;

  2.为在12345热线中开通非法集资举报热线专区功能提供支持,协助推进12345热线工单与智慧金融对接互通工作;

  3.提供业务优化提升建议,在提供辅助服务的过程中,发现政策需明确完善、业务流程或业务系统需要优化改进的,根据具体业务情况提出优化意见,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4.积极配合我局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二)在深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当前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三)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服务能力(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本次自行采购活动。

  四、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保证。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20

序号

评审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报价金额

20

  )评分标准:

  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报价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2.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价格权值×100。

2

技术部分

  50


序号

评审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服务方案

15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制定符合本项目的整体服务方案,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项目概述:对项目背景、项目目标进行分析阐述,并阐述服务项目的服务内容;

  2.人员服务方案:描述提供人员服务情况,包括人员构成、工作内容、配套设备等内容。

  3.项目开展方案:描述包括业务架构、平台运营等内容。

  (二)评分标准:

  1.服务方案中包含以上3项内容得20分,缺失任何一项不得分;

  2.人员服务方案中依据内容描述,对其方案完整、切实可行、经济适用程度进行评估,最高40分,最低0分;

  3.业务系统对接方案中依据内容描述,对其技术可行性、业务连贯性、性能稳定进行评估,最高40分,最低0分;

  本项最高得100分。

2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

20

  (一)评分内容: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本科以上学历,否则此项不得分。

  (二)评审标准:

  1.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颁发的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的,得30分;

  2.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的,得30分;

  3.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颁发的系统分析师证书的,得20分;

  4.具有国际信息系统安全认证协会(ISC2)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专业认证(CISSP)证书,得20分。

  )评分依据:

  1.通过投标人缴纳的近三个月(含开标当月)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如供应商成立不足一个月的,提供情况说明函(格式自拟),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可得分;

  2.要求提供投标人相关证明资料作为得分依据;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3

拟安排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团队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15

  (一)评分内容:

  拟安排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团队成员为投标单位员工(以社保为准),本科以上学历,否则该人员情况不计分。在此基础上,按以下标准进行打分:

  1.技术负责人(1人)

  (1)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颁发的高级数据库管理工程师证书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颁发的数据库系统工程师;

  (2)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颁发的大数据分析师(高级)证书;

  (3)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颁发的高级软件测试工程师证书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颁发的软件评测师;

  以上证书,每具有一项得10分,最高30分。

  2.团队成员(不包括技术负责人,多人)

  (1)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中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每提供一人得10分,最高得40分;

  (2)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中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颁发的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中级)证书,每提供一人得5分,最高得10分;

  (3)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中具有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每提供一人得10分,最高得10分。

  (4)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中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基层治理类或民生诉求类(服务内容须包含运营服务或服务运营)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人得5分,最高得10分;

  团队成员同一人员满足(1)至(3)多项要求的,不重复计算,按能取得的最高得分一次计算。

     本项最高得分100分。

  (二)评分依据:

  1.通过投标人缴纳的近三个月(含开标当月)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如供应商成立不足一个月的,提供情况说明函(格式自拟),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可得分;

  2.要求提供服务团队情况和拟派驻人员情况(相关资质如教育背景证书复印件、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作为得分依据;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4.如涉及考察人员工作经验,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作为得分依据。

 3

商务部分

30


序号

评审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供应商认证情况

10

  (一)评分内容:

  1.投标人具有ISO37301合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0分;

  2.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0分;

  3.投标人具有ISO/IEC29151个人可识别信息保护管理体系证书,得20分;

  4.投标人具有ISO27701隐私信息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0分;

  以上4项累计计分,最高得100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所有有效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及出具证书官网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证书查询记录。认证证书在公开渠道无法查询的,需提供颁发机构的证明材料,证明证书真实有效;

  2.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3.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或投标人处于以上证书申请阶段尚未过试运行的,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情况说明视为满足要求。

2

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10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热线类或政务服务类或综合服务运营类或运营服务类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50分,最高得100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同时提供合同关键信息,且履约评价合格(或以上)或者验收合格(或以上)证明文件作为得分依据,履约评价合格(或以上)或者验收合格(或以上)证明文件需加盖合同甲方公章(或甲方业务章);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3

项目相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或专利)使用权限情况

10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具有以下专利使用权:

  1.问题整改建议类专利;

  2.效用率优化类专利;

  3.大规模用户类专利;

  4.智能推荐类专利。

  每提供以上任意一类(种)得25分,四类(种)专利全部具备的,得100分。

  (二)评分依据:

  专利:

  1.须为投标人自有知识产权,提供专利证书扫描件(专利权人须为投标人);

  2.相关证明材料的专利名称与招标文件要求的专利名称不完全一致的,需提供为同种专利的说明;若名称不完全一致又未提供说明的,由评审委员会判定是否符合文件要求。

  五、商务需求

  (一)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项目属性:长期服务类项目,第一年为本次采购的中标服务期限,采购人可根据项目需要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合同一年一签,但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如甲方经费不足或对履约情况不满意,甲方不再续约。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价,含可能发生的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由于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必要时需提交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如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总报价超过项目预算金额为无效投标。

  4.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5.投标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包含文件目录、报价函、报价表、法人授权委托书、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商务响应表、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法定代表人近2年社保清单(内容清晰可见)、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单位社保证明、资质审查材料和其他证明文件(格式见附件)的响应文件,包括5份纸质盖章版(胶装成册)及1份包含盖章扫描件的光盘或U盘(文件命名为“单位全称-投标文件”的PDF电子文件)。另提供一份待拟定完整合同(文件命名为“XX项目合同-单位简称”,WORD格式)。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文件原则上不超过40页,电子扫描件不超过50M,如有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可另外提供。

  6.投标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四)知识产权归属

  1.因本项目产生的所有成果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属采购人所有;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服务所依据的相关文件材料及载体,其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及非公开信息等合法权益归相关知识产权人所有。

  2.中标供应商应保证在履行本项目合同过程中所用到的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违约责任:中标服务商未能完成约定需求,造成我局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付款方式:中标后协商确定。

  六、提交投标文件联系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

  (一)联系人:张小姐,88120530

  (二)投标文件递交或邮寄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4088室

  (三)投标方式:通过EMS邮寄(不需要现场报名),投标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2月15日18点00分(北京时间)

  七、附件

  1.报价函

  2.报价表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5.商务响应表

  6.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7.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8.资质审查材料及其他证明材料

  9.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注:1.请提供文件目录,以便审核相应附件。

    2.投标文件需清晰逐页盖章

  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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