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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金融办政务信息系统运营(2025年)项目采购公告

时间 : 2025-11-28 20:17来源 : 中共深圳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一、采购项目名称

  (一)项目名称:市委金融办政务信息系统运营(2025年)项目

  (二)项目预算金额:本次采购项目为部门自行采购项目,总报价超过44.5万(人民币)为无效投标

  二、采购需求和服务要求

  (1)项目服务内容

  1.政务数据共享技术服务。

  基于我办履职职能及信息化建设现状,全面梳理数据资源目录,编制形成《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在此基础上,依托广东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按照省市有关要求,提供新增数据资源编目、审核发布、变更、取消发布、授权、订阅、交换审核,以及我办在广东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深圳市分节点中服务器、前置机数据库的维护(含故障排查处理、性能监测优化、安全加固、资源扩容、密码变更等)等技术支持服务。同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依据《政务数据共享条例》等规定,协助制定我办数据资源共享工作措施,并负责后续的落地执行工作,执行内容涵盖落实数据目录规范化管理及动态更新、优化数据共享流程等关键环节。

  2.政务数据开放技术服务。

  依托广东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数据开放平台,提供开放数据分类管理、开放状态监测、数据质量监测及问题核查整改、开放渠道清查、公众反馈意见闭环处理等技术服务,并编制形成本单位政务数据开放目录清单。

  3.电子证照签发技术服务。

  依托市电子证照系统和广东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提供本单位证照目录梳理、证照注册、证照编目、建立省电子印章与证照的关联关系、证照与政务服务事项关联配置、签发授权配置、存量证照数据上传、增量数据实时上传、事项办理所需材料(证照类)关联梳理、电子证照更新注销及核验支持等服务,并编制形成本单位电子证照目录清单。

  (2)服务要求

  1.为使项目按时、按质、按量、有序实施,本项目应建立相应稳定的项目小组,指定项目负责人。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备现场服务人员2人,项目团队成员要求3-5人(含现场服务人员)。

  2.在项目最终验收之前,如须调换项目服务团队人员,须书面向采购人提出申请,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方可调整项目团队人员,调入人员的资历和从业经验不可低于调出人员,否则视为违约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3.在项目服务期间,供应商在项目实施中出现异常情况时能在1小时内予以响应,并进行技术支持,并定期结合项目服务内容与采购人进行深入沟通,了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相关技术问题,积极处理对相关技术细节调整维护。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三)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保证。

  (一)价格分(10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报价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10。

  (二)技术分(60 分)

  (1)由评审小组根据各竞标人提交的项目实施方案,满分25分,包括二部分:一是政务数据共享服务方案、政务数据开放服务方案以及电子证照签发服务方案,三项齐全得15分,两项齐全得10分、仅一项得5分,无不得分。二是根据具体响应内容进一步评审,满分10分。评审标准见附件。

  (2)由评审小组根据各竞标人提交的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方案,满分25分,包括两部分:一是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以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方案,三项齐全得15分,两项齐全得10分、仅一项得5分,无不得分。二是根据具体响应内容进一步评审,满分10分。评审标准见附件。

  (3)由评审小组根据各竞标人提交的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满分10分,包括两部分:一是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以及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方案,两项齐全得6分,仅一项得3分,无不得分。二是根据具体响应内容进一步评审,满分4分。评审标准见附件。

  (三)商务分(30分)

  (1)由评审小组根据各竞标人提交的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情况,满分14分,提供两项党政机关实施项目经验的得12分,仅一项得6分,无不得分。在此基础上,若提供的材料中含有政务数据类经验,得2分。评审标准见附件。

  (2)由评审小组根据各竞标人提交的服务团队情况,满分16分,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金融学/经济学/管理学/信息技术/计算机等相关专业本科,每人得2分;硕士,每人得4分;博士,每人得6分。最高学历专业符合要求方可计分。本项最高得16分。评审标准见附件。

  五、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自合同签订日起一年。

  (二)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三)项目属性:非长期服务项目。

  (四)报价及响应文件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价,含可能发生的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由于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必要时需提交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如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4.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5.投标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包含文件目录、报价函、报价表、法人授权委托书、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法定代表人近2年社保清单、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资质审查材料和其他证明文件(格式见附件)的响应文件,包括5份纸质盖章版(胶装成册)及1份包含盖章扫描件的U盘(文件命名为“公司全称-投标文件”的PDF电子文件)。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有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可另外提供。

  6.投标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五)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付款。

  六、提交投标文件联系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

  (一)联系人:袁先生 88127356  韩先生 88121461

  (二)投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4091室

  (三)投标方式:通过EMS邮寄(不需要现场报名),投标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8日18时00分

  七、附件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及评分标准

  市委金融办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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