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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打造深圳金融标准服务项目招标的公告

时间 : 2024-11-22 15:59来源 : 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一、采购项目名称

  (一)项目名称:打造深圳金融标准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金额:23万元

  二、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

  聘请1家金融/标准领域研究机构或者行业协会,协助我局做好打造深圳金融标准、推动金融质量标准提升行动和质量考核工作。项目具体内容及服务要求包括:

  (一)运作深圳市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维护金融TC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提出深圳金融领域年度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和标准制修订建议,组织开展委员信息维护更新等;组织开展标准化调查与需求征集工作、标准化交流工作。

  (二)协助组织深圳市金融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实施和复审等工作。 维护深圳市金融地方标准管理台账;根据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要求,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地方标准的立项申报;协助推进金融地方标准制定,包括发布立项申报通知、组织开展立项评审、跟进立项评审进度等;对已立项标准项目提供制修订技术咨询,协助组织开展标准的审查报送、征求意见、送审、报批等工作。推动实施满一年的标准开展实施评估,实施满五年的标准开展复审。

  (三)深圳市地方金融标准体系现状分析研究。梳理深圳现状金融标准体系框架和现行地方标准清单,与国家、北京、上海等地的现行金融标准类型构成进行比对,分析深圳金融标准体系的特点与空白;调研深圳市金融领域相关单位和机构,摸查了解金融标准的实施使用情况、标准未来规划需求。根据标准体系比对和行业调研成果,编制形成深圳金融标准体系现状分析报告,并研提体系优化建议和标准制修订建议清单。

  (四)开展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交办的其他金融标准相关工作。如开展至少1场局内金融标准相关业务培训等。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二)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三)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五)投标人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六)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四、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保证。

  (一)价格分(30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报价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价格权值×100。

  (二)技术分(50 分)

  1.由谈判小组根据各竞标人提交的组织实施方案,满分25分,考察工作计划表(工作内容及范围、项目目标、实施方案、进度安排等)、报价明细表、人员编制安排(项目组人员数量、职位、职责)三项,三项齐全得18分,仅两项得12分,仅一项得6分,无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根据具体响应内容进一步评审并酌情加分,最高不超过7分。

  2.根据各竞标人提供服务团队情况(团队人员的资质及过往经验)等技术响应内容确定分数,满分25分。具体考察研究能力(承接过市级及以上标准研究项目)、研究人员(服务团队学历情况)、从业经验(承接过与金融相关的标准项目数量)。前述要求齐全得18分,仅两项得12分,仅一项得6分,无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根据具体响应内容进一步评审并酌情加分,最高不超过7分。

  (三)商务分(20分)

  商务分满分为20分,由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以往类似服务数量打分,每提供一个类似服务的合同为7分,最高20分。

  五、商务需求

  (一)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三)项目属性:非长期服务类项目。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价,含可能发生的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由于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必要时需提交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如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4.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5.投标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包含文件目录、报价函、报价表、法人授权委托书、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商务响应表、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资质审查材料及其他证明资料等(详见附件),将投标文件胶装成册密封提交(一式五份,正本1份,副本4份,附电子文档WORD和PDF格式各1份,电子文档要求U盘,PDF格式有签字盖章,不留密码,无病毒,不压缩),信封或包装袋封面上应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另提供一份待拟定完整合同以便我办按程序提请法务审核(文件命名为“XX项目合同-公司简称”,WORD格式)。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文件原则上不超过40页,如有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可另外提供。

  6.投标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四)付款方式:中标后协商确定。

  六、提交投标文件联系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

  (一)联系人:唐先生,88127874

  (二)投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4059室

  (三)投标方式:通过EMS邮寄(不需要现场报名),投标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逾期不予受理(以EMS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18:00(北京时间)

  七、附件

  1.报价函

  2.报价表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技术相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5.商务响应表

  6.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7.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8.资质审查材料及其他证明材料

  注:1.请提供文件目录,以便评审老师审核相应附件。

         2.投标文件需清晰逐页盖章

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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