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证事由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和《深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依法组织召开听证会,就《关于加快建设国际财富管理中心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和参加人
(一)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和地点
2022年9月27日14时30分至16时30分在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B座11楼大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会参会人员
1.听证主持人
陈曦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
2.听证陈述人
赵昕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金融合作处
冷万扬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金融合作处
3.听证记录人
宋鹏程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金融合作处
4.听证参加人
赵青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杨梦凡 普华永道管理咨询深圳分公司
李魏 深圳律协家族财富管理法律专委会
林佩华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李浦江 深圳市大湾区金融研究院
谭丽琼 深圳市私募基金商会
王思 社会价值投资联盟(深圳)
徐彤 深圳市金融科技协会
三、听证参加人的主要意见和建议
(一)2025年目标是财富管理总规模达30万亿元以上,重点是发展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中的哪几类。
(二)加快家族信托产品商事登记等改革。
(三)引导加大可持续投资力度,可考虑增加对碳市场、碳资产管理等和双碳目标直接挂钩的金融基础设施的论述。
(四)财富管理规模再扩大后的风险防范。
四、陈述人的主要意见和理由
(一)上述行业均为重点发展行业。《意见》提出,要打造要素集聚、业态齐备、开放融合的现代化财富管理生态圈,财富管理行业规模、创新能力、开放水平、影响力竞争力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二)《意见》第九条提出“充分利用综合改革试点等方式探索推进信托财产登记制度建设,推动信托财产非交易过户试点”,我局正积极推动有关协会及金融机构撰写研究报告,持续关注信托产品商事登记等事宜。
(三)《意见》第十一条对于可持续投资方面已有具体政策论述。
(四)《意见》已考虑增加“深化合规科技、监管科技在财富管理领域应用,加强行业协会自律管理,强化风险防控能力建设,维护财富管理行业稳定与安全”等相关内容。
五、听证会评议情况和听证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一)评议情况。听证会参加人认为《意见》编制科学合理,依据充分,内容全面,规划目标明确,思路清晰,相关意见符合行业发展需求。
(二)听证意见。听证会参加人原则同意通过《意见》,按所提意见和建议尽快修改完善。
(三)建议采纳情况。我局将及时组织力量,认真研究听证参加人所提出的有益意见和建议,尽快进行修改完善,按程序上报市政府审批。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