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7日,经市政府同意,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印发出台了《深圳市扶持金融科技发展若干措施》(深金监规〔2022〕1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就《若干措施》解读说明如下:
一、《若干措施》制定背景
金融科技(FinTech)是金融与科技融合的产物,已成为全球金融创新和竞争的制高点、主战场,“无科技不金融”已成为业界共识。今后一段时期是金融科技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未来可能出现颠覆级的科技创新,深刻改变金融生态。国家“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要“稳妥发展金融科技,加快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等均对金融科技提出明确要求。
深圳科技创新企业密集活跃,在金融科技领域基础优、起步早,技术创新、场景应用等能力处于领先位置,已形成较为完整的金融科技生态体系。在最新一期全球金融中心指数GFCI中,深圳金融科技子项排名位列全球第六名。尽管福田区于2017年率先出台了国内首个地方金融科技专项政策,市区两级也均率先设立了金融科技专项奖,但区级层面的政策层级相对不足,我市发展金融科技尚缺乏有“含金量”的政策抓手,及时出台我市金融科技扶持政策的必要性越发凸显。
二、《若干措施》主要目标
通过制定和实施《若干措施》,进一步提升金融科技产业生态环境,集聚一批金融科技创新项目、创业团队、基础平台和优秀人才,培育一批金融科技龙头企业和行业标杆,着力突破一批金融科技前沿关键技术,推广应用一批高质量金融科技创新成果,促进形成一批金融科技业务标准,全力提升深圳金融科技全球影响力,将深圳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科技中心城市。
三、《若干措施》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分为八部分,共三十八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吸引金融科技类企业在深聚集发展(第一条至第四条):对于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及其直属机构来深发起设立的、或其他基础设施与重大项目类给予现金奖励,最高可达2000万元。鼓励深圳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与社会资本合作发起设立支持金融科技发展方面的子基金。鼓励深圳市金融科技类企业积极申请上市与总部企业认定。打造金融科技发展集聚区。
(二)全力提升深圳金融科技全球影响力(第五条至第七条):在国内率先举办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金融科技节,期间举办金融科技大赛、金融科技论坛和金融科技展,通过“一节一赛一论坛一展览”,营造一流的金融科技技术对接、学研交流、成果展示、招商引资和商业合作平台,提升深圳金融科技的全球影响力。
(三)全力培育金融科技领军企业(第八条至第十一条):形成金融科技领域领军企业的发现和认定机制,重点在三个领域培育领军企业,一是传统持牌金融机构科技化转型的金融科技企业,二是大型互联网公司发起设立或控股的金融机构,三是为金融机构提供独立服务的技术公司,力争再培育出一批类似平安科技、腾讯金科、微众银行、金证股份的金融科技领军企业。
(四)扶持金融科技重点项目(第十二条至第十八条):紧盯金融科技发展趋势,按照上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发挥深圳的产业与技术优势,围绕监管科技、金融信创、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贸金平台、供应链金融等前沿领域支持一批重点项目发展,同时推动人工智能、区块链、数据库、分布式技术、隐私计算等关键基础技术攻关,不断巩固、强化深圳在金融科技领域的优势。
(五)营造良好的金融科技生态环境(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三条):利用金融创新奖推动我市金融科技发展,积极对接国家金融监管部门的金融科技监管创新试点。加大对监管科技和合规科技能力的支持力度,优化科技治理体系。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金融科技融合发展。探索运用金融科技创造社会价值,利用金融科技助力深圳市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六)加大金融科技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八条):充分利用“深港澳金融科技师”专才计划的品牌与先发优势,以专才计划为中心,弥补人才短板。推动专才计划升级发展,对培训项目、项目体系完善升级以及持证人才进行奖励。鼓励在深高校开设金融科技专业,加大金融科技人才培养力度。定期开展人才交流项目,吸引全球一流金融科技人才聚集深圳。支持开展金融科技人才交流、合作培训和博士后科研站建设工作。
(七)提供优质的金融科技公共服务(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一条):围绕数据这一现代金融的核心要素,不断推动数据开放与融合应用,赋能金融科技。一是推进政府数据在金融领域的开放应用。二是加强大数据信用体系建设,鼓励金融科技在征信领域的进一步应用。三是优化金融科技配套服务体系。
(八)其他(第三十二条至第三十八条):强调央地、市区联动。鼓励各区出台各自的金融科技扶持政策。鼓励接受财政资助奖励的金融科技类企业应助力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建立惩罚机制,明确负责解释的单位和政策有效期。
四、《若干措施》主要亮点
《若干措施》的出台,弥补了我市在金融科技领域的政策空白,将成为建设全球金融科技中心城市的重要抓手。《若干措施》一方面通过宣示性条款,在行业层面明确了我市金融科技发展的重点项目,体现我市对于金融科技未来发展的政策导向;另一方面针对行业痛点精准发力,做出亮点。一是对于金融科技类基础设施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财政奖励,吸引落地深圳;二是扩大影响力,在国内率先举办高质量、具有国际影响的金融科技节;三是补人才短板,围绕“深港澳金融科技师”专才计划加强金融科技人才培养与引进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