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有效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及时发现非法集资案件线索,维护我市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37号)、《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印发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处非联函〔2016〕6号)和《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的实施细则》(粤金监〔2020〕3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深圳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质量,现拟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12月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请附单位或人员名称及联系方式)将意见发送至:gjw@shenzhen.com.cn,并请在邮件标题上注明“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1.深圳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说明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