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辖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为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建立健全本市绿色金融组织体系,现将《关于加强深圳市银行业绿色金融专营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关于加强深圳市银行业绿色金融专营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深圳监管局
2021年6月30日
关于加强深圳市银行业绿色金融专营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docx
《关于加强深圳市银行业绿色金融专营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