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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开展2019年深圳市典当行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 : 2019-10-21 16:55来源 :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深金监典〔2019〕62号

各相关企业:

  为加强我市典当行业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典当企业经营行为,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和银保监会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将于2019年11月1日对我市部分典当行和分支机构合规经营情况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一、现场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包括:经批准设立并取得《典当经营许可证》的本市典当行和分支机构。

  二、现场检查内容

  (一)营业场所和基本证照情况。

  主要核查典当行和分支机构是否有独立的经营场所,是否在营业场所悬挂《典当经营许可证》、《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是否公开经营范围和收费标准并自觉履行告知义务,是否擅自设立分支机构,是否存在私自变更或违规变更情况。

  (二)公司治理情况。

  主要核查典当行和分支机构是否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业务操作流程、财务会计制度是否健全规范,是否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三)资本金运用及管理情况。

  主要核查典当行和分支机构是否存在挪用、抽逃资本金情形,是否存在虚假出资现象,以及净资产是否低于注册资本的90%。

  (四)合规经营情况。

  主要核查典当行和分支机构对其股东的典当金额是否超过该股东的入股金额,其与股东的资金往来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有无非法集资、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存款、从商业银行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借款等违规行为,是否有超比例放款、超经营范围或发放信用贷款情况,对绝当物品处理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当票使用是否合规,当金息费收取是否超过规定范围等。

  (五)配合监管情况。

  主要核查典当行和分支机构是否未按要求通过全国典当行业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公司业务信息、经营情况报告和财务数据,对监管部门工作中(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和非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

  请收到通知的各典当行和分支机构按本通知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准备材料内容见附件)。

  附件:深圳市典当行现场检查资料清单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21日

  (联系人:陈小姐、林先生,电话:88125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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