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金管复〔2025〕10号
深圳市农产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股权变更事项和章程变更的申请材料和补充材料收悉。根据《深圳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深府〔2011〕135号)《深圳市小额贷款公司办理变更事项申报指引》(深府金发〔2009〕5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深圳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深圳市农产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出资6500万元,出资比例为65%)转让给深圳农业与食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同意深圳市海吉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深圳市农产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出资3500万元,出资比例为35%)转让给深圳农业与食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变更后的出资人构成、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深圳农业与食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0000万元,出资比例为100%。
二、同意你公司拟变更公司章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中关于股东名称和出资额的相关内容;第四十二条中关于监事任命的相关内容。
三、接此文件后,你公司需在3个月内凭此文件按照工商变更相关规定到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完成后,请将变更结果抄报我局。
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3月4日
抄送: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