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支持金融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深金监规〔2022〕2号)、《<深圳市支持金融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资助项目申报操作指引》(深金监发〔2022〕36号)的相关规定,经审核,拟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2家金融机构发放金融发展专项资金补助(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或来函方式反映情况,并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公示期为5月21日至5月28日。
联系人:郭女士,唐先生;联系电话:88125520,88127874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4091室
附件:深圳市金融机构购置自用办公用房补贴项目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明细表
市委金融办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