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现对深圳市委金融办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1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委金融办反映(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4062室,邮编:518000,监督电话:0755-88121920,传真:0755-88102978,邮箱:jrb@shenzhen.gov.cn,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深圳市委金融办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录用的,将取消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录用情形的,将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最终是否录用,以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的录用文件为准。
深圳市委金融办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