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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遴选2022届金融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系列专题研修班承办机构的公告

时间 : 2022-10-25 16:18来源 :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为巩固提升深圳的金融中心城市地位,加强高端金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深圳市支持金融人才发展实施办法》(深府规〔2020〕3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现启动深圳市2022年金融领军人才研修班(以下简称领军班)项目筹备。领军班致力于为金融高管人员搭建学习交流平台,提升对宏观环境、产业趋势的研判能力,吸收借鉴全球各行业领域标杆企业发展经验,促进金融业不同业态机构之间、金融机构与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交流,为我市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撑。根据工作需要,现公开遴选3家(另预1家备选)机构承办金融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系列专题研修班,具体安排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金融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系列专题研修班。

  (二)学员对象

  深圳市金融领军人才。

  (三)办学目的

  引导、协助金融机构加强对行业发展环境及趋势的研判,促进金融业不同业态机构之间、金融机构与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交流,汇聚行业智慧加强对制约深圳金融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促进深圳金融业的高质量发展。

  (四)总体思路

  按照“需求导向、质量优先、保本微利、开放办学”思路,高质量开办深圳市金融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系列专题研修班。以公开遴选项目、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引入最具实力、最受学员认可的机构承办研修项目。

  二、研修班要求

  (一)主题方向

  研修主题为“凝心聚力 推进深圳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课程内容应涵盖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研判、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研究、重点产业发展趋势分析、深圳金融业专题研讨、全球标杆企业学习等。

  (二)学习频率及组织形式

  领军班将举办15场讲座、7场论坛(研讨、实践课程等)活动、2天团建活动。其中,15场讲座分为3至5个模块。论坛(研讨、实践课程等)活动包括龙头企业参访、嘉宾分享、专题读书等活动。  

  进度安排上,至少每3周安排1次、每次1.5天(例如周五下午、周六全天)集中学习,包括2场专题讲座、1场交流活动。

  (三)师资要求

  采用政商学组合搭配式师资安排,聘请来自政府相关部门、国内外知名高校、业界标杆企业等一线顶尖师资,保持政界、学界、业界师资比例基本均衡,兼顾形势分析、政策解读、理论研究、案例学习。

  (四)开班条件

  招生报名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月。满35人即可成功开班,每个研修班人数不超过50人。

  (五)学员考核

  学员考核由承办机构自行开展,我局根据工作需要履行监督、审计职责。学员缺勤不超过总学时1/6并按要求提交学习成果,视为考核合格。学习成果一般指专题调研报告,调研主题由承办机构征求学员意见提出,我局可根据工作职责,给予调研主题指导。

  (六)办班地点

  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在深圳或外地均可。

  三、参与遴选机构须符合条件

  (一)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社会组织(包括金融企业、高等院校、管理咨询机构、研究机构、行业协会等)。

  (二)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研修项目管理制度、师资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财务会计制度等。

  (三)符合国家和深圳市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未被列入各级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

  (四)具有承办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资源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是拥有强大的优质师资动员能力,能聘请到政府相关部门、国内外知名高校、专业研究机构、业界标杆企业(含金融企业、实体企业)等社会各界优秀师资。

  二是具有一定办学历史,具有较强的招生动员能力、优秀的项目管理能力,能提供符合要求的场地设施及服务,拥有开展相关项目的丰富经验和成功案例。

  三是拥有高素质的专业服务团队,能够按照要求提供专业优质高效服务。

  (五)申报机构需具备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如申报名称与申报人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不一致的,应出具充分的授权证明材料,如出现申报机构使用同一资质证明文件等情况的,可视情况取消申报资格。

  四、参与遴选机构须提供材料清单

  (一)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证书)复印件,要求: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主要内部管理制度,要求:加盖公章。

  (四)符合本公告“四、(三)”所列诚信管理要求的证明材料或承诺,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具有承办本项目所要求的资源和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单位简介、现任领导班子成员主要履历、拟任项目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近3年承办代表性研修项目的情况等,要求:加盖公章。

  (六)2022年深圳市金融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系列专题研修班执行计划(模板见附件1,要求:原件加盖公章),内容须包括但不限:总体思路、课程设置及时间安排、效果评估及跟进、师资简介、高校企业的合作情况、场地及其服务、项目管理措施、项目报价及依据、收费标准等。

  五、收件要求、地址及截止时间

  (一)收件要求

  参与遴选机构须按“五、参与遴选机构须提供材料清单”所列顺序装订材料,并提供纸质版电子版各一套。其中:纸质版材料须用信封(或文件袋)装好,在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封面上注明:参加深圳市金融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系列专题研修班承办机构遴选、单位名称、联系人及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电子版材料须按“五、参与遴选机构须提供材料清单”所列顺序编号,并整理为压缩文件包,用“单位名称+参加2022年深圳市金融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系列专题研修班承办机构遴选”命名。

  (二)收件地址

  1.纸质版材料请邮寄到如下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4117办公室,联系人:明小姐、牛小姐,电话:88125520,88120714。

  2.电子版材料请发送到下列政务邮箱:

  电子邮箱:jrbjrc@shenzhen.com.cn,在邮件中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三)截止时间

  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须于2022年11月7日(周一)下午6:00前送达收件地址(邮寄请使用EMS快递)、发送到指定政务邮箱。超过截止时间的,不予接收。

  六、遴选流程

  (一)资格初审:针对承办机构提交的办班计划进行审核。初审结束后向资料齐全、通过初审的机构发出集中评审通知。未通过初审的不另行通知。

  (二)专家评审:组织召开专家集中评审会,听取承办机构PPT汇报展示及答辩(参加评审的机构时间应控制在10分钟内)。

  (三)结果通知:评审会后对遴选通过的承办机构及专题研修项目名单予以公告。

  七、其他事项

  (一)经我局集中评审、遴选通过的专题研修项目,需严格落实研修班执行计划,执行计划因故需要调整的,由承办机构报我局同意方可实施。违反执行计划导致项目质量受到不良影响的,未来三年取消相关机构同类项目承办资质。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22届金融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系列专题研修班执行计划

             2.项目质量评价规则

             3.定价收费及考核要求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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