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 20190780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支持深圳市建设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推进深港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和深澳特色金融合作,开展科技金融试点。金融科技产业的合作一直以来都是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发展之重点所在。
香港和深圳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的两大核心,在金融、科技、贸易、基础设施、专业服务等方面拥有独特优势。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汇聚众多国际化金融机构,在法律环境、监管制度、市场体系、专业人才等方面均有雄厚的实力,具有金融服务的国际化和制度优势;而深圳具有完整的科技产业链、丰富的创新科技领军企业、活跃的科技创新生态,拥有创新驱动的先发优势,发展金融科技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深圳的科技基础和香港完善、高效、可靠的金融科技监管制度正好形成合作互补。
推动深港两地金融与科技的融合发展,充分发挥优势互补作用,有利于提升两地在金融科技领域的前沿科技研发能力和全球资源整合能力,进一步助推香港和深圳共同打造具有全国乃至全球影响力的金融科技产业发展高地,也是未来大湾区构建立全球领先优势的重要契机所在。
意见建议:
建议一、深港携手建立金融科技研究中心,推动金融科技前沿技术发展。
补充说明:大湾区要构建全球影响力的金融科技产业发展高地,需要持续加强金融科技基础科学的研究。香港拥有大湾区最好的大学,科技人才力量储备充足;同时,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拥有全球优质金融资源和较强科研实力。深圳的国际高科技企业,可以考虑把香港作为基础研发基地,侧重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科学发现,深圳则偏重颠覆性技术创新,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等。
建议二、加强香港金融机构和深圳高科技企业的互联互通和金融创新合作,以“香港的场景+深圳的科技”。
补充说明:建立紧密合作,推动金融科技新技术落地和产业化。截至2019年7月,香港持牌银行共有194家,持牌保险公司有162家。在香港这样仅有700万人口的经济体当中有如此多的金融机构,造就了和中国内地截然不同的金融科技生态,这些金融机构都非常需要金融科技来发展创新产品,为深港两地的金融科技公司都带来庞大的商机,并不断催化新的金融科技产生和产业化落地发展。
建议三、利用深港金融及科技产业融合发展的机会,大湾区内的金融科技公司可以借助香港的平台走向国际市场。
补充说明:香港作为中国的一部分,是大陆金融科技公司进入国际市场的有力跳板。湾区内公司可以考虑将香港作为企业国际化基地,进军日本、东南亚及周边市场。另外,香港是金融科技企业的理想融资平台,当深圳金融科技企业发展至一定规模,可借助香港风险投资及私募基金迅速壮大实力,快速崛起,参与全球市场竞争,把握当前全球金融科技黄金发展机遇。
建议四、吸纳和利用香港在金融领域的专业人才,与深圳地区的高科技人才合作。
补充说明:大湾区可以吸纳和利用香港在金融领域的专业人才,与深圳地区的高科技人才合作,共同开发和创造金融科技的解决方案,推动金融科技解决方案的发展。还可以考虑以香港作为连接国际市场的接入口,带着大湾区技术和人才“走出去”,吸引国际化人才“走进来”。
建议五、学习和引进香港在金融监管方面的优秀经验,平衡处理好安全和发展的关系。
补充说明:传统金融监管框架缺乏相应容错机制或对风险预判不足。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要求金融监管体系做出相应调整,以正确地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建议借鉴香港“沙盒计划”等创新监管模式,争取金融监管部门支持,在我市开展金融科技“监管沙盒”试点,允许金融科技创新产品和服务落地运营,并根据试点情况总结推广,建立有效的促进“金融+科技”发展监管容错机制。
提案者 刘根森
深金监函〔2020〕1012号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对深圳市政协第20190780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尊敬的刘根森委员:
您在深圳市政协六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推动深港金融及科技产业的融合发展,实现湾区金融科技全球领先优势的提案》(第20190780号)收悉。您在提案中深入分析了香港和深圳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的两大核心,在金融、科技、贸易、基础设施、专业服务等方面拥有的独特优势,提出了推动深港两地金融与科技的融合发展,充分发挥优势互补作用的若干建议,对于我局推动金融科技发展工作具有非常好的指导意义。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会同市科创委等相关单位开展研究,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深港携手建立金融科技研究中心,推动金融科技前沿技术发展”的提案建议,答复如下:
金融科技与5G移动通信、石墨烯等,是我市2017年明确的十大科技产业,市科创委高度重视该领域基础研究、技术攻关和实验室等创新载体建设,加强支持力度。2016-2019年,市科创委共支持金融科技领域相关各类科技计划项目40项,资助金额合计8800万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专门提出,要加快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建设,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特色发展的重要平台,目前,合作区已引进或确定入驻香港及国际优质科研项目80多个,包括金砖国家未来网络研究院中国分院、粤港澳大湾区气象预警监测中心、香港科技大学福田基地、香港生产力促进局深圳创新及技术中心等。
二、关于“加强香港金融机构和深圳高科技企业的互联互通和金融创新合作,以'香港的场景+深圳的科技'”的提案建议,答复如下:
深圳非常重视利用毗邻香港的优势推动深港金融创新合作。在全国率先设立了市区两级金融科技创新奖1200万(市区各600万),用于奖励金融科技、绿色金融科技、社会影响力金融科技等应用项目,香港金融科技项目也纳入评奖范围。近年来,以'香港的场景+深圳的科技'创新项目也频频获奖,例如2018年度香港银行同业结算有限公司与深圳金融电子结算中心有限公司合作的深港电子支票票据联合结算项目、2019年度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的BoCPay大湾区支付等深港合作项目也获奖或入围。2019年底,成立了“深港澳金融科技联盟”,联盟以“推动三地人才标准统一、加强三地金融科技空间载体建设、培育金融科技企业、举办三地金融科技交流活动、开展金融科技规划研究”为主要任务,致力于为三地共建全球金融科技中心贡献力量。受疫情影响,联盟目前主要以开展线上活动为主,携手香港投资推广署,推出了深港金融科技对话线上研讨系列活动。
三、关于“利用深港金融及科技产业融合发展的机会,大湾区内的金融科技公司可以借助香港的平台走向国际市场”的提案建议,答复如下: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大湾区发展的其中一个战略定位是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明确提出推进深港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和深澳特色金融合作。我局也在积极推动深圳金融科技公司在香港布局、借助香港平台走向国际市场。例如,今年6月平安壹账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在香港金融管理局的金融科技监管沙盒下启动试营业,平安壹账通银行将致力创建虚拟银行生态圈,来推动香港的普惠金融和金融科技发展;此外,微众银行也在筹划在香港布局金融科技子公司。
四、关于“吸纳和利用香港在金融领域的专业人才,与深圳地区的高科技人才合作”的提案建议,答复如下:
深圳充分发挥毗邻港澳的优势,打造多层次的金融科技人才培养机制。一是从香港引入了大量高层次金融科技人才,如赖智明(腾讯副总裁)、马智涛(微众银行副行长兼首席技术官)、欧海鹰(平安科技首席产品官)。二是2019年3月率先启动“深港澳金融科技师”专才计划,专才计划经过3年的研究、酝酿、沟通和组织,充分借鉴了国际通行的CFA金融特许资格考试体系的相关经验,形成了“指导单位-联合发起单位-指导委员会-课程委员会-考试委员会-秘书处”的运行架构。专才计划的运行将依托深圳市金融科技协会、香港银行学会、香港金融科技协会、澳门金融学会等成熟行业协会的联络纽带作用,在三地同步推行金融科技人才培养机制。三是2018年底出台《深圳市支持金融人才发展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19年8月启动深圳市百千万金融人才培养工程。《办法》提出,培养及建设若干个与国际金融市场接轨、具有较高培训能级的金融人才国际化培训载体,设计开发适应深圳国际金融创新中心建设需求的海外培训项目。同时,与纽约、伦敦、香港、新加坡等全球金融中心城市开展人才合作培养和交流项目,每年选派100名高端金融人才分批赴全球金融中心城市调研考察、学习培训、挂职锻炼。四是深化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人才交流合作,依托深港青年梦工场、博士后交流驿站等平台,开展深港两地金融人才和项目常态化合作;在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成立粤港澳金融人才发展联盟,鼓励港澳籍金融专业人才依法依规为区内企业和居民提供专业服务;支持举办深港金融合作创新交流活动,鼓励深圳金融机构、金融行业协会等与香港、澳门同业联合举办行业论坛、专题培训等各种形式人才交流活动等。
五、关于“学习和引进香港在金融监管方面的优秀经验,平衡处理好安全和发展的关系”的提案建议,答复如下:
2020年1月“中国版”的金融科技监管沙盒正式启动,中国人民银行于向社会公示了第一批6个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应用,涉及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涵盖数字金融等多个应用场景。在粤港澳大湾区,广东省一直在监管科技方面积极探索,落地了一些有标杆意义的监管科技成果。4月27日,深圳被列入中国人民银行第二批监管沙盒的扩大试点城市之一。7月,人行深圳支行联合我局、福田、前海等,在人民银行总行的统筹指导下,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要求,充分发挥深圳市金融及科技区位优势,开展深圳市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以下简称试点),在不突破现有法律法规和基本制度安排的前提下,引导申请机构积极将其金融服务创新或科技产品创新申报本次试点。目前,已公开发布《关于征集深圳市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创新应用项目的公告》,并公示第一批4个项目,后续将按央行统一部署,开展测试运行。
以上是我局及相关会办单位的提案办理答复意见。衷心感谢您对我市金融科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建言献策,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力做好我市金融科技深港融合发展工作,欢迎您持续予以关注并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一)办理过程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市
地方金融监管局接到该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后按时完成交办签收,严格把握办理时限,认真吸纳会办单位意见,积极向提案人反馈办理情况并听取提案人意见,严格按照答复组织程序办理。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办理实效评估类别
_A_类
(A类: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B类:提案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C类:提案所提问题因受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以后研究解决;D类:留作参考。)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7日
(联系人:石岩,88120409,13824321708)
办理单位: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