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 20180743
建议在深圳市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天使投资生态体系”(下称:“湾区天使投资生态体系”)。围绕创新创业企业成长周期,构建“天使投资生态体系”,以天使投资为起点,为企业从天使到上市前的成长周期提供全链条的投融资服务。围绕生态体系建设“企业一级市场股权交易平台”和“投资基金股权交易平台”双平台,进一步促进资本活跃性及对创新创业企业的支持力度。目标在3年内引入300家天使创投机构,打造3000亿规模投资基金梯级集群,服务数万家创新创业团队及企业,将深圳打造成粤港澳大湾区创新要素聚集的平台、自主创新的高地、辐射东亚和东南亚地区。
一、“湾区天使投资生态体系”的定位
通过统一规划,政策倾斜、完善配套、集聚产业,以“天使投资”为起点及核心,对接粤港澳大湾区资源,建设集“基金链、科技链、产业链、人才链”四链融合为特色的“天使投资生态体系”,推进基金生态的集聚,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创业标杆基地。
二、建设“湾区天使投资生态体系”的意义
1、中小企业的成长对于粤港澳大湾区未来发展意义深远。大企业支撑着地方的税收,而大企业绝大多数是从中小企业成长起来的。中小企业发展得好,地区经济繁荣的的未来就是可期的,反之亦然。而天使投资与孵化体系,是中小企业成长的摇篮和基石。建立起良好的机制和环境,促进天使投资的发展,形成粤港澳天使投资体系的竞争优势,对于粤港澳大湾区的未来发展意义深远。
2、深圳市正处于战略性新兴产业跨越式攀升关键期,创新创业投资的引领性及辅助功能愈发明显。深圳产业的竞争力已经告别成本竞争的阶段,进入科技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竞争的阶段。根据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十三五”时期深圳必须积极抢占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制高点,着力培育新经济新动能,努力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跨越攀升,加快打造国际视野下的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在此过程中,创新创业投资的引领性及辅助功能愈发明显。
3、促进天使创投基金的集聚,改善当前“创多投少”制约产业发展的现状。目前我国存在创业者数目与创投数目的比例悬殊,创业者缺乏资金倒在初创期的现象。截至目前,国家工商总局登记的创业主体8700万家,而中基协登记的创投主体仅1.2万家,投创比例是1.2:8700,相比以色列投创比例1/142,相差60多倍。而深圳创新创业能力在全国范围内更是首屈一指,汇集了众多优质的创新创业项目和完善的产业配套,更应辅之丰富的创投基金资源,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4、“以投带创”,多元化的基金产业集群将更能够帮助中小企业发展。创新创业项目的成长,需经过钟子期、天使期、成长期、成熟期等各个企业发展阶段,在每个阶段,企业都会遇到不同的发展问题、融资需求,打造多元化的的基金产业梯级集群,打通基金投资链条,能够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发展助力。并且在发展过程中,创新创业项目在种子期、天使期该从0-1过程中生命力最为薄弱,寻求支持的需求最大,故而围绕“天使投资”为核心,将能够最高效地为创新创业和产业发展提供原动力。
5、汇聚”伯乐”,吸引”千里马”。 聚焦着重打造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政府各方面政策倾斜的引导带动下,基金梯级集群的通力协作下,更易形成产业投资优势,将进一步吸引各地的优秀创业者聚集湾区,优质的创新创业项目落地湾区,形成产业的合力纵深发展。
三、实施建议:
1、政府加大对天使投资的支持力度,结合区域产业布局,在条件成熟的地区为“湾区天使投资生态体系”落地提供办公软硬件服务,并在基金落户,基金投资等各环节给予相关财税政策倾斜、强化资金引导、加强政策协同,全力支持湾区创业创新、激发经济活力。
2、编制“湾区天使投资生态体系建设三年计划”,分批引入300家天使创投机构落户湾区,首年引入 500 亿投资基金规模,次年累计引入 1500 亿投资基金规模,第三年累计引入 3000 亿投资基金规模,三年内打造千亿基金产业梯级集群。
3、围绕“湾区天使投资生态体系”探索并建设“企业一级市场股权交易平台”和“投资基金股权交易平台”,形成区域性多层次资本市场,促进体系内创新创业企业的股权交易和融资,提升基金集群的投资活跃度。
提案者 人大代表:刘晓松,陈波,吴湜,戴梅,陈思楚,陈志豪,邱小燕,陈荟,孙小荔,张祥云,陈国红,李海建,顾永德,林伟斌,郭永强,陈剑,涂卫东
刘晓松,陈波,吴湜,戴梅,陈思楚,陈志豪,邱小燕,陈荟,孙小荔,张祥云,陈国红,李海建,顾永德,林伟斌,郭永强,陈剑,涂卫东代表:
你们在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在深圳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天使投资生态体系”的建议》(第20180743号)收悉,首先感谢你们对深圳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天使投资生态体系”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各位代表提出了诸多合理建议,我办作为主办单位,对此高度重视,会同市国资委、深圳证监局等汇办单位就建议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结合自身职能,答复如下:
各位代表提出在深圳市围绕创新创业企业成长周期,构建“湾区天使投资生态体系”,以天使投资为起点,为企业从天使到上市前的成长周期提供全链条的投融资服务,推动我市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方面发挥更大作用等意见建议,符合我市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方向,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我市将结合职能予以积极推进。
一、促进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等业态发展,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企业支持力度
天使投资作为创业投资最早期的一环,是高新技术转化的孵化器,培育初创企业落地生根的重要手段,但由于投资风险大、回报周期长,民间资本参与意愿低。因此,通过政府制度设计及政策引导,加大天使投资扶持力度,促进天使投资快速发展,将有效弥补市场失灵,对补齐企业早期融资难短板,完善企业全生命周期资金链条,深化金融服务机制创新,助力深圳打造国际一流创新创业城市具有重大意义。深圳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由深圳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出资设立,首期规模为50亿元人民币,委托深投控、深创投两家市属国企共同管理。在2018年3月24日深圳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揭牌暨签约仪式现场,深投控代表天使母基金承办方,与多家子基金管理机构代表签约意向协议。各市场化投资机构申报踊跃,截至5月底,已有76家投资机构完成了申报天使基金的前期沟通工作,其中38家投资机构提交了申报材料。天使母基金将通过市场化、专业化运作,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和财政资金引导放大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天使类项目,加速培育我市天使投资、早期投资,满足我市企业早期融资,助推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为通过金融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通过提供有力支撑。
二、优化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等政策环境,加大对股权投资企业的扶持力度
我办结合区域产业布局,为天使投资等落户在政策扶持和资金引导等各个环节提供全力支持。2017年12月,我办推动出台了《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深府规〔2017〕2号),对在深圳市注册设立,且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等业态,满足申报条件的,可以申请相关支持政策,其中包括一次性落户奖励、管理资产规模奖励、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补贴、新租赁自用办公用房补贴、地方财力贡献奖励等支持政策。
2018年3月,《深圳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暂行实施办法》正式发布,全面加强了对天使投资的政策扶持。深圳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基金在收回对子基金实缴出资后,以其对子基金的全部超额收益向满足本暂行办法要求的子基金管理机构及其他出资人进行让利。在满足可投实缴资金70%投资于深圳地区,且100%投资于天使项目的条件下,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可将投资于深圳地区项目所得全部收益让渡给子基金管理机构和其他出资人。通过不断出台的金融股权类扶持政策,我市全力支持湾区创业创新,激发整体经济活力,加速科研就够成果转化。
三、搭建深圳市创业创新金融服务平台等投融资服务平台,持续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效能
为构建高效政府服务体系,我办目前正积极搭建深圳市创业创新金融服务平台,通过政府引导、民间参与、市场化运作,搭建债权融资服务、股权融资服务、增值服务信息服务体系,依法依规整合工商、税务、公安、司法、海关、金融监管等部门的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金融机构、有融资需求的企业等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投融资信息服务,破解企业融资中的信息不对称难题。通过整合70多个部门、近200个企业信息数据源,企业促进融资高效便捷对接。截至今年5月底,已注册企业1.7万家、注册金融机构113家,促成融资31.2亿元,有效改善了区域内创新创业企业股权交易和融资的市场环境,提升了基金集群的投资活跃度,从而促进了科技成果的转化速度。
四、持续打造产业阶梯集群
我办会同市国资委积极指导市属国资国企制定并实施“圈层梯度、一区多园”战略、基金群等战略,服务我市创新体系建设和创新驱动发展。其中,深圳市投控有限公司在我办指导下完善“圈层梯度、一区多园”战略,并立足“高端科技资源导入+科技园区+金融服务+上市平台+产业集群”五位一体的商业模式,实现创新要素的多维流动融合,打造全球高端创新要素引流体系,促进我市创新型企业培育孵化和创新资源整合集聚。深圳市深入打造基金群战略,创新构建了涵盖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的国资基金群,基金群总规模超过3000亿元,形成了深创投、远致富海等一批创业投资领军企业和股权投资优势企业,培育扶持了一大批创新型企业,有效提升了我市产业、企业的竞争力,推动了粤港澳大湾区投资生态体系的发展。
五、下一步工作
当前,深圳正处于加快转型升级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正加快建设国际化金融创新中心和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必须立足国际视野,践行国家战略,围绕深圳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基础及规划布局,建立健全全生命周期的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生态体系,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促进融资便利化,增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功能。通过构建促进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发展的良好环境,探索建设股权交易平台,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创业投资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引领作用,着力将深圳打造成为国际风投创投中心城市,巩固提升深圳国际化金融创新中心地位,助推深圳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和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民建深圳市委会在提案中提出的建议,符合我市一贯的政策导向,我办将在职能范围内积极支持和推进。最后,再次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市金融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为我市经济金融发展献计献策。
特此复函。
办理单位: 金融办,深圳市国资委,证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