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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深圳市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提案

时间 : 2026-06-16 10:50来源 : 中共深圳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案由:(关于解决深圳市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提案)

案号  20250575

  小微企业在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报告提出要完善民营企业融资支持政策制度,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2023年深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数据显示:我市共有法人企业137.76万家,其中达到统计规模以上标准的企业4.77万家,仅占3.5%,剩余96.5%为不达规的小微企业。这96.5%的小微企业创造了我市超五分之一的GDP,吸纳了近630万从业人员。但在走访调研过程中发现,规模和信用水平低下、信息不对称和缺少可供担保抵押等原因使得小微企业难以满足金融机构的放贷要求,融资难的问题依然存在标点错   

  一、银企信息不对称。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的信息掌握相对较少,无法充分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能力和信用状况,对小微企业担保和抵押要求过严,风险控制条件过硬。如,奥高德科技,该企业属于国高企业,主要生产PCB测试机,产品技术含量高且订单充裕,但老板为香港人在深圳并无房产,银行给企业的授信额度仅有100万,而一台PCB测试机售价就高达100多万,企业流动资金受限不敢随意扩大规模。   

  二、缺乏容错机制。由于规模较小、行业竞争激烈、管理经验不足等原因,部分小微企业容易出现贷款逾期的记录,从而难以再从银行获取贷款。如,睿盈达科技,主要和爱奇迹、海尔等知名企业合作,去年10月份以来销售量上升,但疫情期间的逾期还款记录使得企业的授信额度由400万降至0(逾期3期以上就被银行认定为恶意拖欠,需要五年才能再次恢复征信),企业由于缺乏周转资金无法承接更多订单。   

  三、信用担保机构数量较少。一般金融担保企业在为其他企业承担担保责任时,都需要在保证自身利益不受到损害的前提下进行。部分发展不够均衡的中小型金融担保机构无法对小微企业做出全面、周全的资金担保,而大型商业性质担保机构为了自身利益,一般对小微企业展开的信用担保较少,且担保时间短种类单一,一般用于流动资金担保,设备、技术方面的很少。   

  四、直接筹资渠道匮乏。小微企业既难以通过银行这种间接融资渠道获取所需资金,又缺乏直接筹资渠道。小微企业的经营规模决定了它无法进入我国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进行筹资;同时我市现有的PE(私募股权投资)、VC(风险投资)、CVC(企业风险投资)、产业基金数量仍相对较少,且投资对接渠道受阻,很多小微企业虽然自身很优秀,但由于无法和风投创投机构建立起有效的推介对接机制,难以成功吸引投资者的注意,外部的股权资本不敢进入或无法引入。 

  建议:     

  建议1、坚持商业化运作为主导,大力引进商业性担保公司。     

  补充说明:鼓励中投保、中合担保等大型商业性担保公司在深圳设立子公司;除对新引进的担保公司给予一定的落户奖励外,还要鼓励商业担保公司充实资本实力,鼓励其发挥地域优势和发改、工信、市监、社保、税务等部门合作,低成本获取高成长性小微企业的专有“软”信息,同时采取比银行更灵活的风险管理措施,如可使用合同、知识产权进行质押等。     

  建议2、优化风险分担与补偿机制,培育壮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和担保基金。     

  补充说明:政府性融资担保可作为政府资金的“放大器”、融资风险的“减压器”、培育小微企业的“助推器”。培育壮大深担保等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鼓励其拓宽融资渠道、扩大业务范围,对属于“20+8”产业集群或在各区“推荐清单”内的小微企业给予贷款担保;鼓励各区成立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扩大深圳融担基金等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的资金规模,适度提高风险补偿比例,尝试建立市、区、街道三级共同分担金融风险机制。     

  建议3、搭建平台,积极引进风投创投机构。     

  补充说明:壮大深创投等现有政府性风投基金的规模,优化投资容错机制;尽快出台深圳“创投十九条”的实施细则,适度提高资助比例;鼓励华为、腾讯、比亚迪等龙头企业成立CVC;搭建合作平台,积极向PE、VC、CVC、产业引导基金、国有资本、市场化母基金等风投创投机构推荐有资金需求的小微企业,促进企业发展壮大。     

  建议4、敢于探索,争取国家民营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在深圳试点。

  补充说明:分区域、分链条成立小微企业自助协会,鼓励企业互相帮助共度融资难关;对企业进行精准的信用评估,为企业信用修复机制提供解决方案,争取国家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在深圳开展试点工作;不断优化深圳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功能,通过开设专栏、信息推送、热线电话等多渠道开展融资政策宣传解读,为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浇灌金融活水。

提案者  张琼

提案答复

深金委办〔2025〕117号

市委金融办关于反馈20250575号政协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张琼委员:

  您在《关于解决深圳市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提案》(第20250575号)中提出关于加强小微企业融资支持的相关建议,我办作为主办单位,会同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市财政局等单位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有关办理意见反馈如下:

  一、关于坚持商业化运作为主导,大力引进商业性担保公司的建议

  来深设立融资担保子公司需要批复新的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根据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有关工作要求,从2024年开始,许可证的批复权限已上收至省级金融委,深圳已无权批准设立新的机构。以深担集团、高新投集团为代表的大型市场化融资担保机构充分对接市工信局、市科创局、市人社局等部门,向一批科技型、“专精特新”等成长性较高的中小微企业提供精准服务,通过知识产权ABS、科技通、创业担保贷等组合产品,允许应收账款质押、知产质押,打破科创企业传统抵质押物不足的困局,大大降低了科技型初创企业的融资门槛及融资成本。

  二、关于优化风险分担与补偿机制,培育壮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和担保基金的建议

  一是设立50亿元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不良贷款的风险补偿比例达50%。截至2025年3月底,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累计入库贷款约2.61万亿元,涵盖35.92万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累计补偿不良贷款15.86亿元,直接撬动新增贷款约2643亿元,充分发挥资金池“兜底”作用,有效引导银行机构敢贷愿贷。二是指导深圳融资担保基金、深圳担保集团、微众银行联合推出的业内首个线上化、批量化的“见贷即担”合作新模式,三方按2:3:5承担风险,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因风险成本下降而实现贷款利率下调1个百分点,有效降低科创型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三是落实财政部“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对我市3.5万家白名单科技企业,提供贷款再担保政策倾斜。截至2025年4月底,市融资担保基金累计受理“科担计划”贷款项目195笔,撬动贷款金额9.41亿元。四是扩大资金规模提高风险分担比例,市财政局根据财力和市融担基金公司业务开展情况,有序补充市融资担保基金资本金规模。近两年累计增资9亿元,大幅提高政策保障能力,推动融担体系对国高、小巨人、专精特新等7类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最高风险补偿比例提高至60%。

  三、关于搭建平台,积极引进风投创投机构的建议

  一是注重培育优质私募创投机构,以股权投资的模式支持小微企业和科技创新,深圳风投创投在机构数量、基金管理规模上长期稳居前三。2022年4月,市委金融办出台《关于促进深圳风投创投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进一步吸引风投创投机构在深集聚,鼓励“投早投小投科技”,对投资我市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的创投机构给予资金奖励支持。2022年11月8日,我市重磅推出“深圳创投日”品牌,定于每月8日举办专场活动,截至目前已举办19场活动,吸引全球优质创投机构持续对接我市实体企业。二是在市引导基金体系中,已落实与华为、腾讯、中芯国际、复星医药、TCL、创维电子等产业方开展基金与直投项目合作。后续继续引导各类资金主体对接,加强与CVC的投资合作机会。

  四、关于民营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的建议

  市委金融办积极会同相关单位加强民营企业融资授信的公共数据支持,依托深圳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持续加大对银行小微企业信用精准画像的数据支持,目前平台已归集23亿条公共数据,推出50余款征信产品,累计助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5700亿元。百行征信个人信用信息收录超7.34亿人,其中信贷信息主体2.2亿人;合作金融机构超2200家,小微企业征信产品调用25亿次。

  特此报告。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深圳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大力支持,您提出的建议,对于对进一步促进我市中小微企业企业发展、深化普惠金融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办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做好有关工作。欢迎您继续为我市经济金融发展献计献策。

  市委金融办

  2025年8月20日


办理单位: 主办:市委金融办 会办: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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