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 20220789
近年来,随着各级监管政策不断趋严,金融牌照发放收紧的同时,在全国各地层层加码的招商引资政策背景下,部分优质企业在各地区“待价而沽”,甚至出现为了获取招商引资政策支持,数年内辗转搬迁的情况。以福田区为例,2017年至今已累计迁出40余家,辖区持牌金融机构外迁形势严峻。
就目前而言,市级统筹力度亟需加强,真正实现“全市一盘棋”的招商稳商工作模式。纵向上,市、区市两级协调联动仍需加强,对一些协调难度较大、区域竞争激烈的重大项目,必须强化市级牵头攻关能力,采取超常规措施,拼精力、拼势力、拼能力。横向上,各区政府在招商中各自为战,甚至在项目引进中出现拼资金、拼资源等内卷现象,恶性竞争影响了项目质量及区域形象。如南山区,针对新注册或新迁入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的一级分支机构,按照其业务规模及贡献情况给予最高1000万元落户奖励,支持标准大大超过市级招商引资政策1:1配套支持上限。再如前海,“对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金融控股公司,给予1000万元奖励”、“对国有银行、政策性银行及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专营机构给予1000万元奖励”、“对商业银行深圳市级分行、外国及港澳台银行分行给予800万元奖励”等一次性落户奖励,完全不考核落户机构业务规模及贡献,可能造成行政成本、财政资金的浪费,对全市营商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建议:
(一)激活存量,做优增量,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议由市级主管部门统筹协调,企业在各区内迁移不给予政策奖励,防止各区招商政策层层加码,避免在市内“招商”恶性挖角的现象。同时,鼓励各区错位发展,尽其所长,支持金融机构和金融科技企业在中心区集聚,打造香蜜湖国际金融中心,形成全市金融业物理集聚区,破解当前深圳金融业大而不强、散而不聚局面。此外,加强市区联动,通过和优秀创投机构合作的形式,组团赴北京、上海等地开展招商活动,引导创投机构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的投入,并给予配套政策奖励,引导天使投资加快发展,建设国际风投创投之都。
(二)建议鼓励以资本招商。改变过去单纯的政策招商、土地招商、感情招商等方式方法,以资本招商、建立产业扶持基金,通过公司化运转,通过基金公司对企业、项目做可行性研究并评估,筛选优质项目进行投资,确保资金有的放矢。同时,发挥市、区引导基金资源优势,投资布局辖区金融企业,以政府、银行小部分资金做“杠杆”,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到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建设中,安商稳商的同时带动提升辖区产业及项目的“造血”、“输血”能力。
(三)建议鼓励以增资引战推动招商引资。据悉,券商普遍期待国资参股,相互借力,通过多元化的股权结构形成更灵活的经营机制,提高企业竞争力。另一方面,地方政府通过市、区属国资企业参股、控股券商,将企业需求转化为招商抓手,为企业提供发展政策和发展环境,可有效推动总部搬迁落地。如民生证券,在获得上海国资参股后,巩固并深化了公司与地方国资的关系,在业务协同、战略合作商实现了优势互补。民生证券表示,引战增资也是构成他们将总部搬迁至上海的重要外部推动作用。
(四)建议鼓励以产业链招商。在招引新增量企业的同时,要重视现有企业的健康发展和做强做大,特别要注重企业产业链、供应链企业的整合环节。注重引导和帮助企业延伸和丰富在本地区的产业链,通过新成立公司、寻找合作伙伴,打造地区性产业集群,吸引和培育配套企业落地。
(五)建议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创新体制机制。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切实解决企业技术、管理人才在住房、子女入学、社保转移、继续教育、学术交流等方面的问题;创新融资贷款模式,探索知识产权抵押贷款等多元化融资方式,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建立完善政府对企业、企业对政府的“双诚信”制度。
(六)建议完善政府领导挂点联系企业制度。鼓励本地区企业增资扩容,及时摸清企业需求,逐一研究服务有增资扩容需求的企业,积极为企业增资扩容创造有利条件,加快发展新增用地少、单位产值高、税收贡献大的存量项目,确保存量项目与增量项目同步推进。
提案者 杨智呈
深金监函〔2022〕602号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20789号建议的答复函
尊敬的杨智呈代表:
您在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动市区联动招商引资打造金融集聚高地的建议》(第20220789号,以下简称《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市招商引资和金融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大力关心和支持,我局作为《建议》承办单位,认真研究了您所提的意见及建议,在结合工作实际的基础上,反馈办理情况如下:
一、关于“激活存量,做优增量,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为激活存量,做优增量,推动重大招商项目进展取得成效,今年以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动重点区金融工作部门,开展金融招商引资专项走访拜会,为企业生动展现我市优越的营商环境、近年来我市先行先试和对外开放取得的最新成果,深入分析历史性发展机遇,系统解读我市金融业最新支持政策,传达利好信息,并在交流中深入了解企业战略规划、机构运营和业务发展情况,结合国家顶层设计、深圳战略定位等为企业谋篇布局,为后续招商引资工作打好牢固基础。
二、关于“鼓励以资本招商和以增资引战推动招商引资”的建议
(一)推动深圳国资在金融领域锻造长板、补齐短板。目前,深圳国有金融资产的数量相比北京、上海还存在一定差距。对此,我市积极推动市属企业按照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依法合规组建金控集团,整合全市国资控股和参股的金融资源,推进银行、金融租赁等持牌机构的收购工作,锻造长板、补齐短板,提高竞争力。
(二)积极引进符合我市战略发展方向的创投基金。目前,我市正在积极争取广东省天使母基金、深圳供应链金融生态发展基金等符合我市战略发展方向的创投基金将注册地或管理权放到深圳。
三、关于“鼓励以产业链招商”的建议
当前,深圳财富管理(资管)规模稳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随着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跨境理财通试点、“债券南向通”、契约型基金改革、人民币投贷基金、公募REITs试点、深港ETF互通等一批重大改革措施先后落地,借助个人养老金改革政策,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以“十四五”发展战略为蓝本,积极争取机构在深设立资管子公司、理财子申请公募基金牌照;借助深创投物理聚集空间,进一步吸引家族办公室、家族信托等新型财富管理机构发展。
四、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创新体制机制”的建议
(一)优化政策环境,保持“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金融政策优势。为优化进一步金融机构营商环境,今年4月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印发了《深圳市支持金融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圳市扶持金融科技发展若干措施》《关于促进深圳风投创投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3项重磅金融政策,为金融招商引资提供力度更大、层次更高、质量更优、覆盖更全面的政策环境。同时,于6月9日启动今年《关于支持金融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第一批政策(包括:落户奖、租房补贴、购房补贴、增资并购奖励等)奖励申报,为金融企业在深集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强化与中央金融监管部门联系,争取金融政策支持。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加强与中央金融监管部门联系,与驻深金融监管部门形成常态联络机制,积极跟踪国家金融政策,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去年优化升级了QFLP(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QDIE(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WFOE PFM(外商独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等试点政策;借助国家发改委“每日一报”调度机制,争取重点项目取得突破。
五、关于“完善政府领导挂点联系企业制度”的建议
(一)积极落实市政府领导挂点联系企业制度。秉承“有事服务、无事不扰、服务前移、贴身周到”的服务理念,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积极落实市政府领导挂点联系企业制度,多途径、多维度收集并协调解决金融机构诉求、兑现金融优惠政策、做好金融人才服务,协调解决金融机构产创奖、员工住房、子女教育及社保、个税财政补贴等问题, 进一步提高服务金融行业质效。
(二)服务前移,走访辖内金融机构。一是自年初开始,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主要领导分别带队赴我市重点金融机构开展走访调研,就机构金融发展情况及规划,希望市政府协调支持的事项、对深圳金融业下一阶段发展的意见建议等进行探讨交流。二是调研服务我市外资金融机构。截至7月中旬,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主要领导已分别与辖内重点外资机构开展座谈交流活动,取得良好成效。下一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继续与我市外资金融机构加强走访联系,为机构在深展业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条件,促使机构在深开展更多业务。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8日
(联系人:易家玉,联系电话:88121792)
办理单位: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