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 20220415
近年来,我市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创业蓬勃发展,创新型高成长性企业呈现集聚态势,已成为全市乃至全国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高地,有力推动了深圳经济高质量发展。2021年前三季度,全市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865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超过5万家,位居全国城市前列;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实现营收1.82万亿元,总比增长10.7%。但与此同时,在科技企业政策扶持、产业链附加值、配套融资环境等方面仍存不足,应予关注。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及管理机制不完善,支持重点有待细化
一是目前主要对重点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政策扶持,缺少创新发展过程的支持。主要强调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扶持资金投入,未将资金投入与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效益目标挂钩,不利于高新技术企业长期、稳定发展。政府缺少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培育,尤其缺少对其整个创新发展过程的支持。二是政府扶持资金目前主要是广撒网的形式,支撑稍弱。当前的扶持政策以普惠性为主,而高速成长的硬科技企业需要较大投入,相比之下普惠性政策“杯水车薪”。三是计算机电子一家独大,各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培育有待加速。高新技术产业中,电子与计算机、信息软件占比过大(约70%),占比16%,绿色低碳、生物与新医药、先进制造、新材料等其他行业门类在我市规模小,占比个位数。
(二)企业生产制造附加值低,部分产业链存短板, 产学研未有效结合
一是对于核心技术、设备等较为依赖。部分产业链存在技术短板,核心零部件如高端芯片制造、半导体材料供应等对海外公司依赖严重,在贸易冲突中容易导致技术封锁问题。二是高校和研究院等科研机构作用未充分发挥。如大疆创新等行业龙头与港科大合作,但更多是应用研究,缺少底层技术的开发。基础性研究不足,导致创新缺乏源头活水。
(三)传统金融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力度较小,信息共享和风险控制相对滞后
一是现有风险控制技术与科技创新企业实际特征尚不匹配。科技型企业技术含量高、产品研发投入高,企业一旦获得市场认同会产生极高回报。一方面,银行发放科技贷款承担风险高于传统产业,却无法分享企业成长的高收益。但是我市风险补偿基金尚未形成规模、其他补贴和风险补偿政策覆盖面不足,导致银行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贷款投入产出不匹配。二是银行发放科技贷款的积极性受专业性、安全性等多种因素制约。一方面,银行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状况评估缺乏外部专业性机构判断,对企业信息信用、税收的有效性、真实性也缺乏掌握;另一方面,银行经营过度强调责任约束,激励机制不足,银行不敢轻易贷款。各商业银行的上级监管部门银保监局对银行发放贷款的风险有追责管控机制等等,这些都影响了银行发放科技贷款的积极性。
(四)多层次债券市场发展缓慢,资本市场作用有限
一是多层次债券市场发展缓慢。债券市场以政府信用和银行信用为主,公司信用债不发达,各类政府债券占据主导地位,主要为基础设施债券,如最近发行的REITS;缺乏针对企业直接发行的专项债,对适应中小科技企业发展的多层次债券市场(如适合中小科技企业的私募债、适合基础科学研究的超长期债券、适合搞科技企业的垃圾债券等)发展缓慢。二是股权交易市场盈利模式不完善。股权交易市场虽实现了部分企业挂牌融资,但在一定程度上形同虚设,投资者对企业资质担忧,企业只能发行设置了无法转股条款的可转债。
意见建议:
建议一、聚焦“产业+政策”,完善政府科技创新中小企业发展配套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和“杠杆作用”
补充说明:一是加大力度提升企业技改能级。抓好重点企业,培育更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并给予事中事后资助。如从应用场景角度出发,对采用国产传感器给予相关支持,助力智能工业机器人等初创企业茁壮成长。组织实施一批市级区级强基项目,争创一批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项目。积极培育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企业数字化智能化发展。
二是借鉴“合肥模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前期选准好赛道。统筹各部门联合成立产业领导小组,负责产业项目审核把关。同时借力外脑,聘请企业家作为招商顾问,依托专业团队论证把脉。中期让国资入股。依托汇通金控等国企,联合头部投资机构共同设立产业基金群投资目标公司,获得相应的股权,构建“引导性股权投资+社会化投资+天使投资+投资基金+基金管理”的多元化科技投融资体系。后期让国资股权退出。在项目成熟运转后,遵循“不谋求控股权,产业向好发展后及时退出,再投入到下一个项目”的基本路径,谋求股权转让或通过二级市场减持。
建议二、聚焦“产业+创新”,优化完善创新链条,深化产学研融合发展
补充说明:一是构建全过程创新生态链。强化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生产能力布局,促进产业链、创新链和供应链整体提升。对市级创新载体建设、高技术产业化发展项目等给予事中事后资助,将资助扶持政策与科技创新中小企业发展效益相结合。在政策修订过程中,研究新增、整合、拓展、优化原有政策内容,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做强中试转化和成果产业化。
二是鼓励科研院所、大学及科技中小企业相互开发科技资源。一方面鼓励科研院所和大学将科技成果向科技中小企业转化,形成经济效益;另一方面鼓励科研院所和大学联合中小企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建立重点实验室,以市场机制提升创新能力、培养专业人才。如充分发挥华为建设的深圳数字经济人才创新学院作用,以企业所需为导向培养领域人才。
建议三、聚焦“产业+金融”,完善科技金融服务链条
补充说明:一是探索设立科技银行。对标美国硅谷银行,联合市金融监管局、银保监局,利用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前海扩区契机,设立对标浦发硅谷银行的硅谷银行分行,开发适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服务产品。鼓励创业投资和风险资本对高新技术小企业进行培育。支持银行以风险投资参与的企业为主要投资目标。
二是探索建立容错机制。上级监管部门对各商业银行及各商业银行上级行对下级行的市场风险、追责机制要有一定的包容度,鼓励银行支持科技创新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中小企业贷款问责制需要创新,对小企业与对大型企业的授信问责约束不能一样;银行对企业的评级不能仅仅考虑财务性指标,也要考虑非财务性指标,如法人代表个人品德、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产品附加值等等。
三是建立专家库,为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建立科技专家库,为银行和科技企业提供科技融资专业咨询服务。在审贷委员会中吸收有表决权的科技专家,并建立相应的考核约束机制。政府部门推荐科技专家通过交流、挂职等方式担任有关银行分管领导,协调开发科技资源。
建议四、聚焦“产业+资本”,在债券及资本市场扶持实体经济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补充说明:一是鼓励中小企业债券产品和发行模式创新。建议加快中小企业债券品种创新步伐,探索联合市发改委发行高收益短期融资券资产证券化产品、向创业机构投资者发行具有转股条款的债券、结构化金融产品设计等。
二是鼓励企业参与深交所上市。出台专项扶持政策并成立专班团队,整合龙头企业作为合伙人,行业专家作为产业导师、上市导师和科学导师,围绕深交所专题培训体系,对拟在深交所上市并完成上市辅导的企业予以支持,鼓励梯队企业完成上市流程,减轻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加快推进企业成功上市。
提案者 致公党深圳市委会
深金监函〔2022〕785 号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反馈20220415号政协提案主办意见的函
致公党深圳市委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建议》提案(第20220415号,以下简称《建议》)收悉。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市科技金融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我局作为《建议》主办单位,会同市科创委认真研究了委员们所提的关于“促进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相关建议,现结合我市科技金融创新发展工作进展和工作重点,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聚焦“产业+政策”,完善政府科技创新中小企业发展配套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和“杠杆作用”的建议
一是出台首部科技创新地方性法规。2020年8月,我市出台《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是全国首部覆盖科技创新全生态链的地方性法规,并设立了“科技金融”专章。条例明确基础研究投入不低于市级科研资金的30%,明确“同股不同权”要求,以及支持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推进以知识产权运营未来收益权为底层资产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企业成功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的,市、区人民政府可以给予适当补贴。证券化产品中的知识产权许可在税收管理中视为融资行为。
二是构建市区两级科技金融政策体系。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制定或修订《深圳市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办法》、《深圳市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办法》、《关于促进深圳风投创投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圳》等政策,营造“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政策环境;对于风投创投的政策支持覆盖“募投管退”全流程,聚焦科技创新薄弱环节,鼓励风投创投机构“投早投小投科技”;市区政策从贴息贴保、风险分担、融担增信、产业基金、上市培育、企业发债等多方面,支持科创企业直接、间接融资。
三是创新“监管评估+财政奖补”发展导向。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制定《深圳市科技创新金融服务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方案》,通过定性、定量评估相结合,全面评价银行科技创新金融服务情况,引导银行提升科技创新金融服务水平。同时,将评估结果运用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贴息贴保合作银行遴选中,充分发挥“金融监管引导”和“财政激励”对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双重撬动作用。2020年底修订出台《深圳市金融创新奖评选办法》,增设特色奖,单个项目最高奖励8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在科技金融领域的服务模式创新。
四是营造支持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更好的环境。为不断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市科创委制定印发了《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工作方案》,从夯实基础条件、优化资助模式、推动成果落地、强化金融服务、提升人才支撑等方面,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参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创新创业大赛等项目,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持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支持深圳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和产业创新高地。
二、关于聚焦“产业+创新”,优化完善创新链条,深化产学研融合发展的建议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市科创委、市工信局着力构建以创业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独角兽企业、上市企业等科技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实际需求为导向,梯次接续全周期研发支持工程,不断深化产学整合发展。一是实施以培育具有核心创新能力、高成长性的源头企业为目标的创业项目(含创客交流活动)。二是实施普惠性的科技创新券制度。支持中小微企业和创客向服务机构购买研发服务、技术转移服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等科技创新服务。三是聚焦中小微科技企业资金需求量大、市场融资困难等问题实施贷款贴息贴保项目。四是持续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四个一”行动(每月动员一批、受理一批、公示一 批、入库一批),支持更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研发费用100% 加计扣除政策。五是聚焦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基础软件产品等核心关键元器件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坚行动。六是实施平台和载体专项,支持龙头高企承担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重点企业研究院等创新载体建设。七是实施高企承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支持企业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所形成的研究成果在深圳产业化应用。八是实施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项目,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按技术合同卖方上年度技术交易收入应纳增值税额予以资助。
下一步,市科创委将谋划出台科技成果产业化专项计划,该计划按照“概念催化-中小试熟化-工程转化”的科技成果转化规律,支持涵盖概念验证中心、中小试熟化基地、技术转移机构、技术合同转移转让等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一是大力推进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建设概念验证中心,通过提供验证资金、配套种子基金、专家咨询服务、创业人才培养、孵化空间等途径,对创新验证项目进行个性化支持,挖掘潜在的初期科研成果,弥补高校科研成果和产业化之间的“断裂带”,有效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率;二是依托具有行业优势、具备公共服务功能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龙头企业开展产业技术研发与转化,重点面向行业内中小企业提供科研成果和实验技术的二次开发、中试熟化、工程化和中试熟化验证服务和研发设计外包服务,解决行业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产业化过程中面临的验证周期长、难度大、熟化慢、成本高等痛点问题,畅通科技成果从概念产品验证试制向中试成熟产品放大生产的价值实现;三是为引导技术转移市场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目标,布局建设一批技术转移服务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支持多元化的新技术新产品应用场景和应用示范推广。
三、关于聚焦“产业+金融”,完善科技金融服务链条的建议
一是持续发展科技金融机构。截至目前,我市共4家创新型法人金融机构:微众银行、招联消费金融、易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全市共有65家科技支行(含专营机构),从业人数2100人,“科技银行”浦发硅谷银行在国内的第二家分行设在深圳;支持地方金融组织发展科技金融特色业务,例如诚正科技小贷、力合科技小贷等2家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和高新投、深圳担保、力合融资担保等3家科技融资担保公司。推动成立市级征信服务平台——深圳征信服务有限公司,依托金融科技手段,帮助银行等金融机构判别中小微企业,尤其是科创型中小微企业的借贷资质和信贷风险,助力提升企业获贷率、首贷率和信用贷款比例。
二是引导风投创投支持科技创新。早在1999年8月,作为全国第一家由地方政府发起设立的股权投资机构,深圳创新投应运而生,在其影响下,涌现出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本土风投创投企业。截至2021年底,全国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超过24000家,超过一半集中在京沪深,深圳无论从机构数量还是基金管理规模上都稳居前三,是“第二梯队”的浙江(不含宁波)、广东(不含深圳)、江苏的两倍以上。深圳私募创投机构深耕本土、辐射全国,专注投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早期硬核科技创新企业,投向全国企业1.3万家,其中,投向本地企业4300余家,累计投向中小企业近4000亿元,投向高新技术企业近3000亿元;助推经济结构优化,为陷入困境的企业“输血供氧”超3000亿元,为实体经济形成股权资本金约4000亿元,推动500余家企业境内上市,极大地促进了深圳科技企业的高速发展
三是不断发展壮大引导基金体系。2016年以来,市政府成立“千亿级”规模的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成立了“百亿级”规模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年均至少投入100亿元财政资金,引导各类资本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硬科技领域,全力服务全过程创新生态链。据不完全统计,市区两级引导母子基金群(约5800亿元)+国资母子基金群(约4500亿元),已形成万亿级资金“源源不断”地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截至2021年底,市区两级政府引导基金共14支,其中,市级引导基金4支(深圳市引导基金、天使引导基金和前海引导基金),区级引导基金10支;两级引导基金实缴规模合计2047亿元。
四、关于聚焦“产业+资本”,在债券及资本市场扶持实体经济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的建议
一是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建设世界一流证券交易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于2022年正式出台《深圳市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大力支持深交所建设优质创新资本中心,巩固提升创新资源集聚优势,推动更多优质创新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做大做优做强,强化多层次资本市场枢纽功能,把深交所打造成中国创新创业企业首选上市地,大力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建设世界一流证券交易所。
二是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交易中心。2019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明确提出“规范有序建设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2020年10月、2021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和《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明确提出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并对机构的目标任务提出具体要求。2022年4月21日,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深圳注册设立深交所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科交中心”)。2022年7月19日,深交所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成立,注册资本30亿元。科交中心将建设成为连接技术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全国性综合服务平台,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堵点,实现技术要素与资本要素的深度融合,打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全链条服务体系和科技创新要素市场化配置生态体系
三是搭建科技金融数字系统平台。深交所旗下V-Next平台聚集了境内1.6万余家科创企业和8600多家投资机构,平台利用新技术,为投融资双方提供精准对接方案,实现精准推送和快速匹配。同时,围绕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深圳培育和吸引了一批优质的法律、财务、评估、咨询、评价、托管、担保等专业服务中介机构,打造了全方位的科技金融中介服务体系。
您提出的建议,对进一步推动我市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具有非常重要的积极意义,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推动科技金融相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金融业发展以及解决科创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为我市经济金融发展献计献策。
特此回复。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8日
(联系人:陈阳洁、吴德俊,联系电话:88127635、88127074)
办理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