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市政府出台《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扶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规〔2017〕2号)(以下简称2017年2号文),我局相应出台《<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资助项目申报操作指引》(深金规〔2018〕1号)(以下简称原《指引》)。2018年,市政府对2017年2号文作了修订,修订内容包括将股权投资机构财政贡献奖励改为管理费收入奖励等。但目前原《指引》尚未做相应调整,为顺利推进2019年资助项目受理工作,我局对原《指引》进行了修订,形成《<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资助项目申报操作指引(修订稿)》(以下简称《指引》(修订稿),见附件2)。为提高决策制定的科学性、民主性、可执行性,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和《深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我局拟于近期举行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19年5月6日(周一)14:30-16:30。
二、听证会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B座11楼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大会议室。
三、议题
本次听证会主要针对《指引》(修订稿)中修改的问题,主要议题如下:
(一)《指引》(修订稿)中要求的申报材料是否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二)原《指引》第九条股权类机构一次性落户奖励、募集资金奖励的申报起算时间如何确定;
(三)听证会参会者提出的其他问题。
四、听证会组织方式
本次听证会将采取现场听证会的方式公开进行,由1名听证主持人负责主持,2名听证陈述人负责陈述,听证参加人负责对听证议题发表听证意见。
五、听证参加人的申请和确定
欢迎年满18周岁、有意愿参加的公民、法人和组织(推选代表一名)报名参加。参加听证会的人数确定为8人,我局将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原则从报名人员中确定。
有意参加听证会的市民请填写附件1《听证代表报名表》的全部内容,并于2019年4月15日下午18:00点前通过电子邮件将《听证代表报名表》发送至wxp@shenzhen.gov.cn,电子邮件主题注明“《<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资助项目申报操作指引》修订意见听证代表报名”。
六、其他
(一)听证参加人和旁听人员必须遵守听证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的组织和安排,按听证议题的顺序,理性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不发表与听证无关的言论。
(二)听证参加人和旁听人员名单确定后,我局将通过报名表中的联络方式直接通知本人,如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有变将会及时告知。
特此公告。
附件:
1.听证会报名表
2.《<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资助项目申报操作指引(修订稿)》
3.《<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资助项目申报操作指引(修订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