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0 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申请指南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
2020年9月11日- 2020年10月16日(截至18:00)
申请内容
对 2019 年入库企业,按其2019年开展符合加计扣除政策研究开发活动研发费用的实际支出,予以一定比例事后资助。
支持强度及方式
按申请单位2019年符合加计扣除政策研究开发活动研发费用的实际支出的 10% 予以资助。单个企业最高资助强度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
支持方式:自愿申报、审批机关审定、事后补助。
申请条件
1、在深圳(包括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独立企业法人;
2、2019 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
3、属于规模以上工业和服务业企业的,应当建立内部研发机构,并按照国家统计法规要求已如实完整填报科技统计报表;
4、企业研究开发活动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范畴,且已按规定向税务部门办理2019年度加计扣除申报;
5、申请企业未列入深圳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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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政策申报规划 & 要点解读及快速融资技巧
2020年 9 月 18 日(星期五)14:00-17:00
宝安智谷科技创新园H座一楼智客空间路演室